一名25歲學生涉嫌在2022年初,於Telegram及Facebook披露議員和警員的個人資料,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今(26日)被判監3個月、緩刑兩年。裁判官温紹明表明案件嚴重,認為社會服務令未必是最適合的判刑,判緩刑是考慮到被告曾患自閉症及有發展遲緩。

被告何希賢(25歲)報稱學生,被控5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他承認其中4項罪名,餘下1項則獲准存檔法庭。

辯方求情時望法庭採納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被告社會服務令。温官判刑時指,社服令未必是最適合的判刑,不過本案案發時非社會氣氛最激烈時,亦沒有涉及煽惑非法集結,認為本案潛在風險較低。

案情指,被告為Telegram群組「Stand w/ укр | 何歡喜-公海」成員之一,帳號名稱「harry」;他亦是Facebook帳戶「Harry Ho」持有人。2022年3月31日,被告在Telegram群組發布立法會議員,包括女子A及男子B的姓名與電話號碼,並寫上「現任垃圾會議員嘅聯絡資料」。

被告於同年5月11日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是涉案Telegram帳號持有人,涉案資料則是他由其它地方轉發,並表示自己沒惡意,「玩吓㗎」。

但是,被告於2023年7月在Facebook群組「石鳴新聞社ROCK & ROAR」發布警員X的「通緝令」帖文,當中披露X的姓名和相片等,並訛稱X干犯刑事罪行。被告同年10月再被捕,承認自己與X並不認識,因貪玩而發布X的資料,在網下載X的照片和繪圖製作X的「通緝令」。

案件編號:WKCC1620/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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