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釀成168人喪生的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負責大維修工程的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及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連同兩間公司的董事及職員共7人,早前被警方及廉政公署分兩案起訴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及逃稅等共25項罪名。案件今日(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提訊,以便執法部門檢視新證據及索取專家報告。

本案共牽涉25項控罪,涉案日期由2025年11月26日大火當天至同年12月3日。其中,黃俠然(40歲)、何建業(52歲)、吳躍(44歲)以及兩家涉案公司「鴻毅」和「宏業」,共5名被告各被控5項誤殺罪名。首項誤殺罪指5名被告香港非法殺死賴志光等81人;第二項涉及非法殺死劉春叶及何偉豪等82人;第三項涉及約於11月27日在香港非法殺死楊煥英及洪敬量;第四項涉及於11月26日至27日在香港非法殺死李麗雯及何美寶。第5項涉及於11月26日至27日在香港非法殺死陳漢標。

除誤殺罪外,首被告黃俠然另被控3項串謀詐騙、3項洗黑錢及6項逃稅罪;鴻毅被控3項串謀詐騙及4項逃稅罪;宏業董事侯華建、時任董事兼技術董事何建業、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及宏業公司則各涉1項串謀詐騙罪。此外,黃俠然的友人、商人洪國偉被控1項串謀詐騙及2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黃的妻子兼銀行職員鍾素芬被控2項洗黑錢罪;鴻毅助理經理李敏則被控1項洗黑錢罪。

聆訊期間,「鴻毅」連續多次均未有安排法律代表出席。總裁判官蘇惠德遂當庭向身兼鴻毅董事的第一被告黃俠然查詢,能否為公司作出代表安排。黃俠然在庭上澄清自己並不代表該公司,並指自己目前被還押,為公司安排代表「有些困難」。蘇官隨即指黃身為董事且有份出庭,理應知悉情況,並直言「自己處理啦」,同時警告法庭有可能在法律代表缺席的情況下繼續審訊。

3被告獲准續擔保

今日提訊時,各被告暫毋需答辯。蘇官批准3名原本獲保釋的被告續以原有條件擔保,包括宏業董事侯華建、鴻毅職員李敏,及黃俠然之妻鍾素芬。法庭並批准鍾素芬更改保釋報到時間的申請,由原本每星期3次、於晚上6時至9時向警署報到,改為下午2時至5時報到。至於其餘4名被告黃俠然、何建業、吳躍及洪國偉,則因無保釋申請而須繼續還押候訊。

控方在庭上透露,此案由警方與廉政公署聯合調查,其中廉署正就案件展開深入調查,警方亦需時索取進一步專家證據與報告,因而申請將案押後。

另一方面,作為大維修項目工程顧問的「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已陷入清盤危機。該公司於今年6月29日遭債權人唐耀國入稟高等法院呈請清盤,該宗清盤聆訊已排期於今年9月16日在高等法院審理。

案件編號:WKCC2701/2026、WKCC2702/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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