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病權威專家、港大醫學院榮休教授黎青龍,涉於2021年5月駕駛私家車時,未停讓線予另一私家車而發生碰撞,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票控罪成,罰款2000元。黎青龍不服定罪,今(7日)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方表示,黎當日在兩者相距57米時,已將私家車駛出讓線,取得道路優先權,質疑原審裁決有錯。法官潘兆童聽取陳詞後,押後以書面裁決。

上訴人黎青龍,被控於2021年5月31日於港島白筆山道(西行)與紅山道交界,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他今未有到庭,由大律師黃錦娟代表。原審暫委裁判官在裁決時指出,肇事唐姓司機當時速62公里,無論其有否超速,在大路行駛都有優先權,黎青龍應該小心留意路况。

但上訴方今在庭上播出當日肇事行車片段,並在陳詞時稱,當時兩車相距57米,黎青龍在安全情况下,已由小路率先轉右,將私家車駛出讓線,取得道路優先權,率先右轉入白筆山道行車線。

而肇事司機並沒有減速或響咹示意,最終撞上黎青龍的私家車車側才停下。上訴方續指,在片段中沒有證據證明黎青龍有不小心駕駛的必然情況,反之根據當時行車情況,該司機已無道路優先權,質疑原審裁決不妥。

案件編號:HCMA239/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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