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聯同立法會昨日極速通過《基本法》23條立法,75名跨黨派國際國會議員及公眾人物發表聯署聲明譴責,呼籲支持香港的各國政府聯合起來反對這種「公然違反香港《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和國際人權法的行為」,並追究中港官員。

立法會昨日加開特別會議,恢復二讀辯論《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並在傍晚近7時三讀急速通過草案。該草案在3月8日刊憲,同日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至昨日三讀通過草案僅12天。特首李家超亦宣布,有關條例將於本月23日刊憲公布實施。

立法會昨早恢復二讀辯論,每名議員可發言一次,時限為10分鐘。議員輪流發言,全部表態支持,發言時間大部份在5分鐘內。早上有報道指,議員都接獲「溫馨提示」,建議發言儘量不超過5分鐘,以爭取晚上完成立法程序。另外,昨日原定舉行的行政會議及立法會6個委員會會議都改期舉行,為23條立法「讓路」。

在下午4時許表決通過草案二讀,其中選委界議員蘇長荣被發現未有舉手,他坐在座位低著頭,懷疑睡著。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發言時提及,法案委員會在一星期內進行22次、共44小時密集式會議,連同《基本法》23條相關小組委員會的討論,審議時間合共近50小時。

警方昨日在立法會外派出大批警力布防,包括出動裝甲車在場戒備。

國際議員及公眾人物聯署聲明譴責

另外,75名跨黨派國際國會議員及公眾人物發表聯署聲明,譴責港府聯同立法會極速通過《基本法》23條立法。聯署人包括前港督彭定康、英國前外相聶偉敬;美國參議員魯比奧(Marco Rubio);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波蘭前外交部長、歐洲議會議員Anna Fotyga;加拿大前司法部長暨檢察總長Irwin Cotler;加拿大影子移民部長Tom Kmiec;國際律師協會人權研究所所長、英國御用大律師肯尼迪女男爵(Baroness Helena Kennedy)等人,聯署人包括歐洲議會17名議員,還有來自英國、美國、加拿大、德國、法國、南韓及馬來西亞的人士。

聲明表示嚴重關切23條立法,認為此對香港的自治、法治、權利和基本自由,帶來進一步的毀滅性打擊(further devastating blow),超出2020年實施的《港區國安法》的影響。

聲明認為,香港官員打算根據模糊而廣泛的條款,將和平行使人權定為犯罪。立法並破壞正當程序和公平審判權,違反香港根據國際人權法承擔的義務,損害香港作為開放國際城市的角色。

聯署人稱響應國際社會的呼籲,要求香港政府廢除《港區國安法》,並停止起訴被控犯有國安法罪行的人,確保遵守國際法律義務,並確保立法符合保護國際人權的法律和標準。聲明又呼籲,要確保以國家安全為由,對香港人基本權利的任何限制,要合法、合理、相稱。

聲明稱:「我們必須維護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並追究香港和北京官員的侵犯行為(violations)。」

彭定康批23條立法可恥

彭定康形容23條立法「又在香港人權與法治的棺材上釘下一根大釘」,並進一步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行為可恥(disgraceful)。他表示,「為甚麼要相信習近平的極權政權對任何事情的任何承諾呢?世界各國的政府和國會都會引以為戒,國際投資者亦然」。他並指出,優秀而有才華的香港人到英國及其他地方尋求避風港,並造福當地社區,他們會知道此乃正確決定,「他們見證了真正的中國愛國者如何相信自由,並讓子女過體面生活。」

魯比奧表示,中共不擇手段地破壞香港自治與民主,北京持續大肆侵犯香港人的基本自由,國際社會必須聯合起來譴責這些行徑,爭取公義和問責。

Tom Kmiec指出,在北京的壓力下,港府火速推展過於廣泛且嚴苛的23條立法,標誌着香港自由與自治受到侵蝕。他批評,「殘暴的共產黨違背『一國兩制』的承諾,提醒世界:我們必須繼續與香港人站在同一陣線,他們正對抗壓迫勢力,爭取權利與民主。」

有份聯署、來自斯洛伐克的歐洲議會議員Miriam Lexmann指出,「中共夥同李家超及其他傀儡,一起破壞香港自治、自由和法治。他們現正冷血地試圖使壓迫變得合法。國際社會必須支持香港人,闡明這種種行徑的後果,包括最終點名制裁李家超及所有其他負責中港官員。我們要把這化為教訓,認清中共對全世界自由與民主構成的威脅。」

海外關注港人團體「香港監察」,促請各國政府推行支援香港和海外港人的政策,點名追究相關官員的責任,並考慮上述評論和聲明所提出的政策建議。

HKMO憂立法後將阻礙香港的新聞⾔論⾃由

香港海外傳媒協會(HKMO)昨日亦發聲明表示,關注23條立法後,對香港以至海外的傳媒機構及記者可能造成寒蟬效應,以至阻礙香港的新聞言論自由,甚至可能做成有外地媒體機構會撤出香港。

協會認為,這次立法對香港影響深遠,不論是《煽動意圖罪》提⾼刑期罰則、以及「非法披露國家秘密」包括廣泛的經濟及社會發展議題,均涉及以言入罪。

協會又認為,23條立法後⼀定會啟動相關法規進⾏檢控,考慮到所謂發表誤導失實陳述「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門檻極低,建基於客觀事實的批評也可包括在內。

協會擔心雖然23條沒有⼀條條例是寫明針對傳媒,但實際上整條法例就是以言入罪,目的是針對仍然願意發聲的媒體,當媒體將變得非常高危,所有可能發表批評的境外傳媒機構,就要選擇是否要撤出香港,或者減少批評,否則其在港的職員就要承受巨大刑責風險。

另外,協會關注法案就「境外勢力」定義新增「國際組織」,定義範圍劃得過於寬闊,故意含糊其辭,質疑會引起外國企業及非政府組織憂慮,進一步損害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最後,協會主席顏寶剛在聲明中說:「這項法律通過之前的情況已經很糟糕了。 香港對言論自由的容忍度現已跌至可怕的低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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