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髮型男助理與女同事因瑣碎事而口角,2019年在元朗以利刀插傷女同事的17歲男友人,對方傷重不治,被告早前被判誤殺罪成,今日(11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4年3個月。死者母親聞判後激動指罵被告,指兒子只有17歲。
被告張斌(31歲)原被控一項謀殺罪,指他在2019年7月6日,於元朗紅棉圍厚德樓地下外謀殺男子黃智煒。陪審團早前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誤殺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指,被告某程度上受激怒之下殺害死者,現在懊悔不已,向死者家屬致歉。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形容案件是一宗悲劇,源於被告不小心踩到女同事的腳,及後又向女同事頭上倒水,對方又掌摑被告一巴,事件原應暫告一段落。但女同事不接納被告多次道歉,更一怒之下聯絡朋友到場,導致悲劇發生。
法官續指被告持刀走出髮型屋的確愚蠢,但他當時並非是想報仇,雙方打鬥十分短促,期間被告刀插事主的胸口致死。當時事主只得17歲,身上沒有武器,他亦非女同事直接找來的朋友,只是代替未能到場的朋友現身。
法官慨嘆若雙方節制便可避免悲劇發生。雖然被告持刀並非想復仇,但刀鋒利無比,亦有人因而喪命,因此以監禁6年為量刑起點。法官指被告審訊時沒有提出意外或自衛等因素,又承認因非法行為而誤殺,節省法庭時間,給予四分一刑期扣減,另考慮到案件因疫情而兩度延期開審,再酌情扣減3個月刑期,最終判囚4年3個月。
由於被告2019年被捕後一直還押至今,預料扣除假期後可刑滿出獄。今日有到庭旁聽的死者母親聞判後,隨即站起向被告破口大罵:「死咗個人呀,唔使坐啦依家」,並指着被告大罵「(你)唔會有好結果,我個仔17歲咋!」
案件編號:HCCC 3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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