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休班警去年5月在長沙灣駕駛Tesla電動車時撞傷途人,車輛再撞向麵包店鐵閘,警員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被落案起訴危駕、酒駕等共3罪。案件今日(6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裁判官葉啓亮把案件押後至4月3日再訊,讓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期間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被告何家榮(27歲,警員),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在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及使用殘缺車輛3項控罪。
案情指2022年5月28日,被告在深水埗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男子陳啟發身體受嚴重傷害;他另被控同日同地駕駛同一車輛,在其血液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血液中有不少於182毫克酒精,超過100毫升血液中有50毫克酒精的訂明限度;使用殘缺車輛罪則指被告案發時駕駛的私家車的玻璃及透明物料不符合規定,即該車擋風玻璃及兩側車窗玻璃貼上有色薄膜以減低玻璃的透光度。
控方今日在庭上稱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而本案屬區域法院案件。裁判官葉啓亮同意把案件押後至4月3日再訊,讓控方準備轉介文件,期間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即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居於報稱住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准駕駛車輛。
案件編號:KCCC 297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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