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墮屏事故發生逾3個月,政府跨部門調查工作小組今(11日)午正式交代調查結果。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楊潤雄表示,小組共舉行9次會議,認為紅館租用人違反租用條款規定,包括提交的重量資料不準確,誇大螢幕的鋼索安全系數,事故亦證實裝置非安全穩固。楊潤雄指資料提供不準確是事實,警方會進行調查,無正面回應康文署是否受欺騙,重申租用人違反條款,需負上責任。

小組專家顧問林超雄指,金屬疲勞是導致今次意外的原因之一,因為護繩器磨蝕,令鋼索被「搓圓撳扁、好傷」,承受力不足,亦欠缺裝置調較位置,同時有其他原因致繩纜承受力不足,導致鋼索短時間出現金屬疲勞。又依賴螺絲伸長連接框架及屏幕,在螢幕擺動時令螺絲彎曲折斷。

工作小組主席李子俊提出一系列強化租用機制的建議,包括現有機制下將要求租用人安排合資格人士進行驗證,要求主辦方提供鋼索檢測證明,確保可負荷一定力度。李子俊指出,康文署會於未來2至3個月與表演業界商討建議措施後,正式在轄下場地實施。而賓施新安排前,表演業界仍須遵守8月實施的三項短期措施。

楊潤雄無正面回應康文署是否淪為「橡皮圖章」,只強調要求合資格專業人士去做跟進這方面的工作才是重點。(劉駿軒/大紀元)
楊潤雄無正面回應康文署是否淪為「橡皮圖章」,只強調要求合資格專業人士去做跟進這方面的工作才是重點。(劉駿軒/大紀元)

而受傷舞蹈員李啟言現時仍然留醫,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稱,已檢視舞蹈員的工作模式,確認屬於僱員身份。經過與律政司商議後,按照2006年終審法院的相關判刑,認定相關舞蹈員以僱員身份參與演出,由於作為僱主的相關舞蹈員公司沒有購買保險及申報工傷,勞工處將按《職安健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向有關公司採取行動,考慮作出檢控,同時研檢控場地佔用人包括承辦商等,勞福局會同時研究需否進行獨立審計及加強罰則。

楊潤雄在記者會結束前,重提在事故中受重傷的舞蹈員李啟言(阿Mo),指無人想見到一位年屆28、醉心舞蹈演藝的年輕人,過去3個月在醫院接受連串手術,「無論調查做幾多嘢,都無可能令時光倒轉(不論調查工作做了多少,都不可能令時光倒轉)」。楊祝願對方早日康復。他又稱,當局會檢視當中有否做得更好的地方,避免再發生同樣的事件,「日後不再有人受呢啲苦(日後不再有人受這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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