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被起訴違反《社團條例》,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案件於11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押後至11月25日裁決。有時事評論員批評這宗案件是政治檢控,很多組織一直都沒有申請社團註冊;亦有網台主持質疑,日後是否任何人以後想要眾籌,都必須向警務處申請註冊社團,即由警方說了算,社運人士將無法籌款。
「612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及基金秘書施城威6人,被票控沒有為基金作社團註冊,他們否認控罪。
9月26日,控方在開案陳辭中指,「612基金」在2019年6月12日反修例示威衝突爆發後成立,表明支援被捕或受傷的反修例人士。控方質疑基金是帶有政治目的,向公眾提出政治理念,被告以基金幹事或信託人的身份參與基金管治和運作,但沒有為基金註冊為社團。
控方提及,「612基金」由2019年6月成立至2021年10月結束,期間戶口共有約10.3萬宗存款交易,涉及2.7億元;7,600宗提款交易涉及的淨提款額為2.63億元。
11月2日,代表許寶強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表示,如果按照控方所講的「社團」,一個3人組成的三重奏樂隊,要面對條例的註冊或豁免註冊要求時,會對表格中要求遞交社團章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等感到疑惑。
控方案情根據《社團條例》第四條中,「當作在香港成立的社團」的定義之一,是「該社團由任何在香港的人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代其索取或收取金錢或社團費」。李志喜質疑控方以此證明「612基金」是「社團」的做法屬於誤導,再加上「612基金」是籌款,不是「收取金錢」;她反指如果「612基金」是從海外籌款,基金就不會屬於該條例定義的「社團」。
11月5日,代表施城威的大律師梁晴怡表示,施城威只是一般僱員、合約式獨立承包商,為「612基金」處理行政工作,行事都要得到信託人同意並向對方匯報工作,亦沒有各信託人的相互權利及義務。
控方宣稱,施城威獲授權自行運用2萬元以下款項,顯示他與其他信託人之間有相互權利,等同幹事秘書或司庫職務,有否簽署信託契約屬「無關痛癢」。裁判官亦質疑施城威並沒有承包商合約,認為他有份統籌基金的工作。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押後至11月25日裁決。
徐少驊:這是政治檢控
資深傳媒人徐少驊在其YouTube頻道上指,其實香港有很多持續運作的組織也沒有申請註冊社團,控方指1人以上的組織須申請註冊社團的說法實在很嚴苛,因為很多人也和別人建立不同形式的組織,「是否700萬名香港市民也要去申請註冊社團?」
徐少驊指另一組織「民間人權陣線」也一直沒有申請註冊社團,但多年來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舉辦遊行,一直相安無事,但近年又被政府指控沒有註冊,證明這類檢控只是視乎政府有沒有需要,亦即是「政治檢控」。
曹家超:社運人士以後無法眾籌
時事評論員曹家超在網台「Hong Kong Uncensored」節目上分析指,政府早前曾經以《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名拘捕「612基金」5名信託人,但後來只引用《社團條例》起訴他們沒有申請註冊社團,反映政府根本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他們「勾結外國勢力」。另一目的是引用《港區國安法》獲取「612基金」的所有資料和製造震懾效果,嚇到「612基金」自行解散,已經對香港公民社會造成傷害。
曹家超亦認為如果「612基金」今次被定罪的話,政府將來根本不用立法規管眾籌,因為任何團體或人士以後想眾籌,也必須要申請註冊社團,而負責社團註冊的政府部門就是警務處,亦即是由警方說了算。社運人士就算成功註冊公司,銀行也會因為政治理由而拒絕替相關人士開戶口;假如在街站籌款,又會被警方質疑沒有註冊。
陳玨明:李家超競選辦社團註冊否
前《蘋果日報》首席記者陳玨明在網台「D100」節目上指「612基金」被起訴沒有申請社團註冊,就算罪名成立,最高刑罰只是罰款一萬元,但政府卻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根本不符合成本效益。他亦質疑政府即將資助的十八區關愛隊、李家超競選辦公室是否須要申請社團註冊,或者政府是否要修改《社團條例》的豁免註冊範圍。◇
------------------
🏵️《九評》20周年👉🏻 https://hk.epochtimes.com/category/專題/退黨大潮
💎成為會員 📧訂閱電子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