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專欄文章,我介紹了大部份德國女人婚後「冠夫姓」的現象,這一篇文章則會跟大家講一講選擇背後,不同德國人的考慮因素。

實際生活問題:

如果要改姓,以德文搜尋「婚後改名」就會跳出大量「清單」。

門牌、信箱、身份證、護照、駕駛執照、汽車登記證、醫療保險卡、所有銀行卡、信用卡、保險合約、工作資料、租約等等……通通都要改。雖然部份文件,德國法例容許改名後亦不需要修改,但不修改的話,總會引起麻煩,亦經常需要展示結婚證明書。我有一位朋友,就因為婚前買了度蜜月的機票,婚後立刻改名,也換了護照,結果登機的時候被職員攔下。幸好他們有帶上結婚證書,否則蜜月也隨時度不成。

如果是這樣麻煩的話,那麼為甚麼仍要改?

可惜,由於主流仍然是「一家一姓」,這種「偏見」仍然會在很多場合出現。

例如你的女兒名叫Sarah Schneider,到學校的聚會,老師和其他家長在沒有任何其它額外資料的情況下,始終都會估算Sarah的家長是「Herr Schneider」(先生)或「Frau Schneider」(小姐)。但如果你保留了自己的姓氏,令小朋友和你有兩個不同的姓,其他人就要「額外」記住你的姓名,你可以說記住一個人的名稱是基本的尊重,但我自己是極度善忘的人,事實是一屋一姓確然會減少其他人的「記憶負擔」。

另外,外出的時候,如果有驗證家庭關係或監護人身份的需要(例如買機票),很多時候,同姓就更少引起不必要的懷疑。雖然理性上知道,父母的姓不代表是子女的姓(根據統計「只有」四分三的女生會冠夫姓),而就算是一個成年人跟一個小孩姓氏相同也未必有家庭關係(總不能兩個姓陳的人走在一起就說是親人吧……),這種統計學上的「姓氏偏見」還是會繼續存在。

所以很多女人因為實用性問題「屈服」,選擇「統一家庭姓氏」了!

學術頭銜 和期刊出版的問題:

原來,學術成就高的女性,比較會少冠夫姓。是不是因為學術成就和平權意識有關?我不知道,但我認識一位朋友,她婚前已經十分清楚,絕對不會改姓。

原因是她在學術界打滾多年,是藥劑學界的資深研究員,有博士頭銜之餘,更已經用自己的姓名出版多份專業期刊。如果改姓,就猶如「放棄」自己多年的學術成果。總不能引用自己的著作時,每一次都強調我已婚並冠了夫姓吧!尤其是引用論文的時候,很多時候都會以作者的姓作為標記,或用簡寫如U. Schmidt。這種情況,如果女方是研究人員、作者、公司持有人、藝術家等等,由於公司或作品和姓名的關聯度極高,很多女人都不想作品跟隨自己的舊姓被「埋葬」。所以就只有考慮到底男方要不要跟女方的姓氏,或是各自保留自己的姓了。

預計離婚後的麻煩:

雖然這樣講很悲觀,很不浪漫,但婚姻這個一生一世的承諾,很多時候未走到人生終點就會破裂。翻看德國的統計數字,最新數字顯示,德國2020年離婚率足足有38.5%,表示平均來講,三對夫妻,有一對會在離世前分開。更誇張的是2005年,離婚率去到51.92%的高位,當年10對情侶結婚但同時竟然有5對夫妻決定離婚!所以有不少德國人也會現現實實簽署婚前協議,商討一旦離婚,雙方的資產和其它法律責任該如何分配。

那麼離婚後,仍然要「背負」著前夫或前妻的姓,肯定難受,就不如不要改姓了。否則離異之後,又要改回自己本身的姓,就要猶豫到底自己一開始要不要改。

現實的德國女人,也會有這樣的考慮。但這不是壞事,畢竟統計不騙人,到了要分開之際,就寧願少一事好過多一事。

下一次專欄文章,我會講講冠夫姓在語言學上的考慮。◇

註:感謝《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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