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香港人稱為「左膠大國」的德國,自然有不少女權主義者。但有一個現象,對於很多香港人來講是難以置信的:

原來大部份德國女性婚後都會放棄自己原有的姓氏,再冠夫姓。

假設有一個德國男人Peter Müller跟一位德國女人Ursula Schmidt共諧連理(這些名字都是德國統計數字入面最常出現的名和姓),很多時候,婚後女生的全名就改成Ursula Müller。女生Schmidt這個本來的姓氏就會消失,只會在填寫官方文件時寫上geb. Schmidt (geb. 全寫為geboren,意為「出生的」)。

根據2018年《南德報》一份名為「婚姻:大部份女性放棄她們的姓氏」的報道,引用調查數據,德國只有百分之六的夫妻選擇以女方的姓氏為婚後共同姓氏,仍然有百分之七十五的夫妻會以男方的姓為兩者共有的姓。當然,德國的夫妻仍然有其它選擇:百分之十二選擇兩者保留各自的姓,而有百分之八會選擇複姓(例如女方會選擇改名為 Ursula Müller-Schmidt)。

原來,德國在1976年以前,法例規定男女婚姻結合之後,女方必須依照男方姓氏改姓,這確實算是父權霸道的做法。往後社會風氣一步步改變,夫妻如何處理姓氏問題,法律上亦變得越來越自由。

但為甚麼講求男女平權的德國,幾十年後,「冠夫姓」風氣仍然是主流?調查機構概括了幾個可能的原因:

一,如果婚後希望組織家庭生兒育女,很多人都希望小朋友的姓氏跟父母是一樣的。姓氏就變成了家庭的名稱和統一的代表。

二,傳統冠夫姓是主流,如果各自保留姓的話,往後很多社交行政上的步驟會有麻煩。當然,女方要改姓一開始也肯定有非常多的步驟要做,但總體來講,冠夫姓的「實用性」還是比較高。

三,由於女人冠夫姓是傳統,所以男人「反傳統」而行的話,會被認為是關係入面的弱者。這個原因,調查機構放到最後,我自己亦認為,很少德國男人會因為自己的「威嚴」和「大男人主義」而「強逼」另一半改姓——如果確然是這樣的話,很可能女方就不會想跟這個男人結婚。

四,有些夫妻甚至會在語言,發音的層面去做決定,如果其中一方的姓特別「難聽」的話,選擇就自然會容易很多。

講到平權,網上極端左翼「喚醒革命」(Wokeism)者甚多,稍有不慎就會有心胸狹隘的人,面紅耳熱地跳出來指罵德國父權霸權橫行。在這個專欄,我不想講立場,只說幾個故事和背後代表的德國人思維。

我也不是完全沒有立場——我唯一的立場是:自由是一切現代文明社會的基石,只要夫妻雙方同意、開心,姓氏如何改,都是兩個人的問題。選擇冠夫姓的女人(例如我的另一半),不一定是自願稱弱不肯充權;而選擇冠妻姓的男人,也不可能是窩囊廢的老婆奴。德國法制能夠提供到這樣的自由,對於我個人而言,已經沒有必要過份投射這個現象到性別平權的爭議上。

德國夫妻要不要作出「我的名字你的姓氏」的決定,背後有何考慮,我將會在下一篇專欄再詳細跟各位讀者探討!◇

註:感謝《大紀元時報》 授權轉載本文到:https://www.stegermatt.de/blog-epochtimes-nam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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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專欄作家所提出的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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