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多次發表「撐警」言論的KOL玻璃朱(朱庭萱)涉今年1月在灣仔撞傷一名男子,她昨日(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及一項拒絕提供呼氣樣本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6月28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朱庭萱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情指,今年1月28日凌晨約1時,被告沒有遵守紅色交通標誌,在灣仔道與天樂里交界左轉,撞倒一名菲律賓籍男子。被告之後被帶返警署協助調查,在警誡下沒有回答警員問題,並拒絕提供呼氣樣本。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與丈夫離婚後一直身兼父職,照顧一名8歲兒子,她亦需照顧年邁的父母。辯方又指被告當日是因朋友盛情難卻,才喝了三杯酒,事後深感後悔,已將座駕出售,並承諾會戒酒。

被告過往有三次同類案底,包括兩次不小心駕駛及一次酒後駕駛。辯方稱,被告5年內沒干犯相關罪行,望法庭考慮事主輕傷等因素輕判。

另外,辯方亦呈上被告兒子撰寫的求情信,信中指希望法庭「畀多次機會媽媽」,否則他便無人照顧。被告聞言一度掩面痛哭。

案件編號:ESCC 85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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