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投訴局今日(26)公布,去年處理了合共607宗投訴個案,當中512宗屬新投訴。新投訴個案數字較前年下跌12%,是最近5年以來新低。保險投訴局相信與去年整體保單銷售下跌、疫情之下市民減少活動有關,而「住院或醫療」及「人壽或危疾」兩類保險產品在去年引起最多索償糾紛。
保險投訴局轄下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指,在607宗投訴個案中,有175宗超出投訴局的職權範圍,其餘432宗受理個案中,有344宗已經審結。在已經審結的個案當中,有297宗屬於新個案。「住院或醫療」(61%)和「人壽或危疾」(19.5%)兩類保險產品引起最多索償糾紛,主要涉及保單條款的詮釋、沒有披露事實、不受保事項、賠償金額和違反保單條件。
去年有297宗投訴已經結案,當中38宗轉交投訴委員會審議,其中7宗裁定得直,合共76名投訴人獲保險公司賠償,涉及款項753萬元,最高賠償金額的單一個案為80萬元。另外,有31宗則投訴無效,保險投訴局同意保險公司的賠償決定,投訴委員會就其中2宗個案建議保險公司通融處理, 其中1宗個案獲保險公司接納。
「微波消融術」拒批賠償上訴得直
保險投訴局提到一宗投訴得直的個案,事主簡女士被診斷患上「腋下多汗症」,雙側腋窩出現皮膚搔癢、發紅及受感染,醫生建議接受雙側腋窩汗腺「微波消融術」,但保險公司指「微波消融術」屬美容治療,不屬於手術,所以拒絕批出賠償。
保險投訴局調查後發現,保單條文並無列明「手術」或「外科手術」的定義,而「微波消融術」已獲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認可,是一種以非侵入性方法透過微波能量永久破壞腋下的汗腺組織,所以應該被界定為可於門診進行的外科手術,當局裁定投訴得直,保險公司須向事主賠償13,800元。
預計下年投訴個案增加
保險投訴局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主席徐福燊認為,在疫情之下,市民減少外出旅遊,所以與旅遊保險有關的投訴下跌;市民出行次數減少,導致與汽車保險相關的投訴亦減少。
他預計,在未來一年由於疫情放緩,市民外遊或出行的頻率將會增加,與索償相關的投訴或會相應增加。他提醒市民應留意旅遊保險的保障條款和賠償金額,因為現時不少旅遊保險已剔除對感染COVID-19的保障。
另外,去年有79宗結案投訴與「沒有披露事實」有關,徐福燊建議市民投保時應鉅細無遺申報,否則保險公司可能撤銷整張保單。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成員、保聯壽險總會代表李紫蘭提醒,COVID-19康復者日後投保時應如實申報各項身體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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