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製作元朗 7.21 專題影片而查冊的香港電台電視部《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控2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 111 條第 3 (a) 條,今早(3月2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4樓3庭出庭應訊。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蔡玉玲選擇不作供,亦不會傳召證人。

蔡玉玲8時許到達法院,現場約有十多名港台員工舉起「無畏無懼無私 捍衛真相自由」的牌匾,又高叫口號聲援蔡玉玲。

案件關乎香港新聞自由,引起國際媒體關注。包括法新社等多家外媒及本地媒體記者在現場報導。

案件涉及去年7月播出、講述2019年7.21元朗襲擊事件的《鏗鏘集》節目《誰主真相》。記者進行網上車輛查冊,查找閉路電視拍攝到 7.21 當晚曾接載白衣人車輛的車牌,查出車主身份,並找車主訪問。

警方其後拘捕蔡玉玲,控告她2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准以$1000保釋。

港府近期對香港電台縮減開支,又更換廣播處長。新任廣播處長李百全上任後,連番整治港台節目。包括蔡玉玲編導《卓越教室》、譚小環參與演出的一集《環顧日常》等節目均被抽起。李百全在立法會上被追問原因時,暗示節目不夠「持平、客觀、準確」,不符合港台約章等。@

香港電台電視部《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右)早前因車牌查冊被捕,被控兩項明知作出虛假陳述,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案件今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宋碧龍/大紀元)
香港電台電視部《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右)早前因車牌查冊被捕,被控兩項明知作出虛假陳述,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案件今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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