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廣州市越秀區76歲法輪功學員王雪禎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4年。2020年2月底,她被轉到海珠區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被迫害得無法站立。

明慧網報道,王雪禎,1944年9月出生,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退休員工,退休時身體狀況很差。1997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體逐漸恢復了健康。

2019年4月,廣州地鐵西塱站出現法輪功真相wifi信號,廣州萬聯顧問有限公司練家偉到地鐵黃沙站派出所惡意舉報。派出所在5月13日非法立案;7月9日、10日,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綁架了9名法輪功學員。

王雪禎和兒子馬民慶於7月9日遭綁架,其他7位法輪功學員是:林作英(女,80歲)、譚初英(女,76歲)、吳麗娟(女,75歲)、梁惠嬋(女,75歲)、曾加庚(男,77歲)、張惠(女,74歲)、楊志剛(女,69歲),都被非法關押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

同年8月16日,王雪禎被廣州市檢察院非法批捕;10月初,被構陷到廣州市檢察院;11月上旬,被構陷到廣州市海珠區法院。

2020年1月3日,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王雪禎,其家人都不知庭審的消息。王雪禎拒絕了法院指派的法援律師,自己做無罪辯護。

她說沒有法律規定法輪功是x教,法輪功教人向善,世界需要「真、善、忍」。她表示自己沒看到對她的所謂起訴書,抄家時自己也不在場,不知為甚麼被起訴。她不會說普通話,為自己辯護的權益完全沒得到保障。

被看守所迫害致無法站立

非法開庭後,在看守所裏一次放風時,王雪禎意外看到了兒子馬民慶,才知道兒子也被非法關進看守所。

2020年8月初,律師會見王雪禎時,她說,自6月份以來她的腰部劇烈疼痛,行動困難,嚴重時只能爬行。她曾找海珠區看守所要求治療,但看守所醫生聲稱這是老年病,不給她做任何治療。

10月底,知情人善意地告訴王雪禎家屬:她被看守所懲罰性「定位」,導致身體長期扭曲,目前無法恢復正常,終日需臥床,無法正常站立行走。

11月3日,律師去海珠區看守所要求會見王雪禎,想知道她的身體狀況。王雪禎坐著輪椅被人推出來。但不知海珠區看守所對她進行了怎樣的欺騙,她不願進會見室,在走廊裏說自己沒請律師,以後也不需要律師,說完就被推走了。

2021年3月17日,海珠區法院對王雪禎通過視頻非法宣判,枉判她4年、勒索罰款5千元。王雪禎坐在輪椅上,講述自己為何要修煉法輪功,以及修煉後自己身體變好的事實,但法官陳澎不讓她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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