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裁張劍虹等5名高層,早前因涉違反「港版國安法」被捕,將軍澳壹傳媒大樓等遭警方搜查並檢走大批物件。法庭早前下令警方將檢取的資料封存,交給雙方代表共同檢視,如屬法律專業保密權(LPP)及新聞資料,須交回給原告。
不過,律政司今(26日)代表警方突然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命令,以黎智英等人已遭起訴為由,要求下令強制《蘋果》一方交出電子裝置的解鎖密碼,以便警方檢查。
法官陳嘉信聽罷雙方陳詞後指出,法庭早前已處理有關封存資料的爭議,除非情況特殊,否則無權修改原有法庭命令。另外,法例也沒有賦予法庭權利下令強制涉案人交出電子密碼,故而拒絕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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