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早前受聘於香港律政司,出任前年8月18日維園非法集結案中的結案主控官,案件涉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8人,並獲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准以「專案認許」方式為案件出庭,事件引起英國法律界批評。律政司於今早(1月20日)發聲明,宣佈委聘另一名律師接手案件。

律政司發聲明指,David Perry參與案件後,來自英國社會不斷的壓力,和針對David Perry參與案件工作的批評,當中一些片面的批評,亦將案件與國安法混為一談。David Perry對有關壓力及豁免強制檢疫的安排表示關注,並指出審訊在沒有他的情況下應如期進行。基於公眾利益及審訊日期臨近,律政司已委聘另一名律師接手案件,並證實接手檢控官是本地律師。

律政司續指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迴避待決案件」的法律原則,任何人不應對案件作出評論,亦不應作出毫無根據的揣測。所有不公和失實的指控,以圖損害和詆譭特區獨立的刑事司法制度,律政司必定會強烈反駁。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時表示,對英國當地針對David Perry的攻擊感到驚訝,強調律政司會堅定遵守其憲制責任,「客觀專業地進行檢控工作」。

David Perry出任案件主控官的決定受到英國法律界廣泛批評。具有大律師背景的前英國外相聶偉敬(Malcolm Rifkind)曾撰文批評David Perry的決定,指出當大律師意識到自己可能被借用為一宗虛有其表的審訊(show trial)作體面包裝,認為他有權利基於良知而拒絕受聘於明顯為政治檢控的案件,同時認為若David Perry認為自己需參與此案,應協助辯方而非控方。

另外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曾直斥David Perry「唯利是圖」,並認為案件是可以拒絕,質疑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受聘來港擔任涉及反修例案件的主控官,是違反英國的法律道德守則。

David Perry在2008年曾獲《泰晤士報》選為英國百大最佳資深大律師之一,過去曾多次代表香港律政司擔任檢控工作,成功將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商人陳振聰等人入罪,以及參與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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