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瀋陽蘇家屯區法輪功學員蘭立華因送人新年台曆而遭綁架,在看守所被迫害得出現乳腺癌,遭誣判3年10個月,被劫入遼寧省女子監獄,染上乙型肝炎,生命垂危,於4月23日含冤離世,年僅49歲。
明慧網報道,2018年11月6日,蘭立華到市場買菜,將隨身攜帶的新年台曆送給一賣菜的老者,遭瀋陽市蘇家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宋正和等人綁架,之後家被抄,部份私人物品被搶走;她丈夫也被紅菱鎮派出所警察綁架,5個多小時後被放回。
蘭立華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遭灌食、上大掛等迫害。她的左側乳房出現了一個雞蛋大的腫塊,後被確診為乳腺癌。蘭立華的妹妹為了探尋姐姐的下落,奔波於國保大隊、派出所、檢察院、法院之間,遭到各方推諉,被騙來騙去,使她無法了解到蘭立華的情況。
2018年11月19日,蘭立華被蘇家屯區公安分局構陷到蘇家屯區檢察院。蘇家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又極力慫恿蘇家屯檢察院構陷蘭立華;檢察院兩次退卷,公安局也拒絕放人。在所謂的「補偵」後,蘇家屯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李愛成,要按5至6年刑期構陷蘭立華。
2019年5月5日上午10點左右,身體虛弱、臉色蒼白的蘭立華被戴著手銬和腳鐐庭審。律師當庭為她做了無罪辯護。當庭沒有宣佈結果就收場了。
第二天,蘭立華的家屬到法院催促給她看病,法官曲寧卻派書記員送給家屬判決書,蘭立華被枉判3年10個月。
5月7日,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四監區隊長趙英和蘇家屯區法院法官曲寧,聯繫蘭立華家屬在法院見面,說商談給蘭立華看病的事。家屬提出要求陪同蘭立華,因為醫院說她需要穿刺,家屬對此很擔心。
法官曲寧說,她不是醫生,不知道甚麼情況下家屬能陪同,甚麼情況下家屬不能陪同。她不表態。看守所隊長趙英說案子在法院,法院不同意,他們不敢讓家屬陪同。家屬要求她們為蘭立華的治療承擔責任簽字,因為蘭立華被送看守所時體檢合格,他們不簽。
家屬對法官曲寧說,蘭立華都病得那樣了,再說她也沒有犯法,怎麼給她判得那麼狠啊。曲寧說,狠的還在後頭吶;趙英也說了同樣的話,說完後她倆相視一笑,表情詭異。
9月26日,蘭立華被非法關押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身體非常虛弱的她,又被監獄迫害得了傳染病「乙型肝炎」。然而,監獄不但不給看病,還打電話告訴家屬,蘭立華得自己拿錢看病,但是能不能給她辦理保外就醫還不一定。
蘭立華蒙冤遭難,罹患乳腺癌。在生命堪憂的危急情況下,遼寧女子監獄多次拒絕家屬要求的保外就醫,致使蘭立華乳腺癌擴散。遼寧女子監獄還向家屬索要檢查費,蘭立華在監獄中痛苦絕望煎熬了1年半。
監獄警察只是在蘭立華去世之前的半夜裏,給家屬打電話告知她已病危,只允許三個家屬到醫院見她最後一面。
2020年4月22日家屬趕到739醫院後,蘭立華已昏迷不醒,於當夜凌晨6點含冤離世。
蘭立華曾於2015年6月因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被蘇家屯區法院非法判刑14個月,在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仍不放人,直到2016年8月25日冤刑期滿後回家。#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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