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就讀中學的12歲男童,參加反送中運動時因為噴寫咒罵港警的標語被警方逮捕,西九龍法院少年庭法官19日判處這名男童接受24個月的兒童保護令。該男童是香港反送中抗爭中最年輕的被告。

據港媒報道,這名男童是在10月初在旺角警署及港鐵太子站外牆噴上咒罵港警字句,被警方拘捕。

西九龍法院少年庭裁判官今日決定採納社會福利官報告及感化報告,判處這名少年接受24個月的兒童保護令。

報道稱,被告今日由家人和社工陪同出席。裁判官宣佈判決後,辯方申請撤罪。

裁判官彭亮廷最終決定判處被告接受為期24個月的兒童保護令,期間由祖母照料、遵循監管主任意見結交朋友或參加聯誼活動,以及遵守每晚7點至翌日早上6點的宵禁令,除非由家人陪同或事先得到主任同意。被告及其家人另須於明年6月18日,返回法庭查看進度報告。

此前,據「立場新聞」報道,12歲男童涉嫌於10月3日,分別在太子站及旺角警署,以黑色噴漆在外牆噴上「黑警死全家」及「天滅」「Free HK」等字句,被港警發現並跟蹤到家,翌日在上學途中將其拘捕。警方還在其住所搜獲涉案的黑色噴漆及案發時的衣物。

男童被控以兩項刑事損毀罪,成為近五個月示威活動中最年輕的被告。11月21日,男童出席少年法庭,並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12月19日判刑,期間男童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的父親、奶奶、爺爺及校長都到庭支持被告。被告的學業成績雖然平庸,但其班主任及老師均對他的人格有正面評價,稱他是樂於助人、態度認真的學生。被告亦積極參與課外活動,喜愛打籃球及舞龍。

據報道,自6月香港反送中抗議以來,超過6000人被捕,其中學生有2393人,佔總拘捕人數近四成,而且還不斷有抗爭者莫名失蹤。

在此期間,中共幾乎動用包括港警、中共公安武警、黑幫等在內的一切力量滲透香港,對抗爭者殘酷鎮壓,嚴刑逼供,甚至殺人滅口,開實彈槍射擊抗爭者、開巴士高速追撞抗爭人群等。導致香港可疑墜樓、浮屍、失蹤案激增。

港警製造的血腥暴力震驚國際輿論,港警因此成為社會公敵,各地咒罵港警的塗鴉到處都是。

香港民意研究所11月15日公佈的最新民意調查顯示,受訪人有83%和73%認為,港府和警方需要為社會暴力升溫負上很大的責任。有80%的人讚成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在反修例事件當中使用武力的情況。

近期,港人在全球最大的請願平台Change.org發起聯署請願,向海牙常設仲裁法院(PCA)控告香港警務處所犯罪行,至11月末聯署已超過55萬,請願人數還在持續增加。

聯署聲明詳細列出自6月9日以來香港警察對港人非法和過度使用武力的暴行,控告香港警方犯有三大重罪——侵略罪、戰爭罪和反人類罪。

聲明對香港警察暴力持續和升級表示擔憂,呼籲國際社會對香港伸出援手,懇請海牙常設仲裁法院(PCA)追究警察暴行,要求獨立機構調查警方濫權行為。#

(轉自新唐人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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