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作家苦苓12月4日在臉書《做中國人有甚麼不好?》一文指出,從2016年到現在,海基會接到149件台灣人在中國失蹤的陳情案,目前還有67件毫無音訊。台灣人到中國都會莫名其妙地「人間蒸發」,更不要說中國大陸人本身了,光是維權律師目前就有一百多名行蹤不明,「在中國,法律一向只用來制裁你、而不是保護你,這就是做一個中國人的代價。」

可能有人會質疑,是不是有人愛亂說話、愛罵中共,才會受到「被失蹤」的待遇?苦苓說,屏東枋寮鄉鎮顧問李孟居、南台灣兩岸關係協會聯合會主席蔡金樹、台師大退休教授施正屏,都沒有政治色彩、甚至明顯親藍,照樣一聲不響「消失」,唯一問得到的原因只有「危害國安」四個字。

中共間諜王立強前老闆向心、龔青夫妻涉嫌危害國安,苦苓表示,在台灣他們是多麼「幸福」,不會音訊全無、可以聘請律師、可以拒絕夜間偵訊、事後還可以回去住舒服的飯店。如果是在中國大陸,就直接「消失」,等著出來「認罪」,身為中國人的他們應該很慶幸「還好是在台灣」吧?

苦苓指出,在台灣或是任何民主國家,「你」被懷疑犯了罪,會被檢警請去偵訊,可以通知家人,也可以聘請律師,還可以拒絕夜間偵訊,不會無緣無故地失去自由。但如果在中國大陸,你就會先「消失」,家人親友毫無當事人的訊息,只能到處打探,可能好幾個月甚至幾年後,才知道你被抓走了,但仍然不知道罪名、關在哪兒,甚至不讓家人見面。

苦苓說,你再次出現是在中共法庭裏,沒有人幫忙辯護,乖乖承認所有罪名接受判刑。經過一段時間的「消失」,沒有人不認罪,李明哲、范冰冰都是。想必在那不見天日、與世隔絕的日子裏,被抓的人身心都受到極大的折磨,使得他們迫不及待認罪,「你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甚麼罪,而他們說你犯了甚麼罪,你就非承認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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