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發起全港三罷的「黎明行動」,警方昨日一早在多區同步鎮壓,有警員開真槍射向抗爭者腹部,目前傷者情況危殆,又有警員駕駛電單車衝向人群。民間記者會召開緊急新聞發佈會,呼籲港人必須要全面覺醒,面對步入戰爭的現實,並要有信心推翻暴政。
市民昨早6時開始發起全港三罷的「黎明行動」,警方在多區暴力清場。其中在西灣河警方隨意開至少3發實彈,其中一名21歲傷者腹部中槍,需要切除右腎及部份肝臟,情況危殆。職業訓練局確認中槍男子是轄下專業教育學院學生,指校方對同學受傷感到十分痛心難過,已去信保安局要求徹查事件。
在葵芳新都會廣場對開,有警察駕駛電單車衝向人群,有急救員稱,至少兩人因此受傷,其中一人清醒,腳腕受傷,另外一人未知傷勢。在上水,警員舉起防暴槍指向市民,之後傳出槍聲,在天橋上有市民眼部中彈受傷。警方又闖入多間大學,在理大不斷發射催淚彈,在中大向學生發射橡膠子彈,又在港大校內舉槍。
中午大批市民在中環快閃遊行,抗議警方開槍,警方隨後發射催淚彈驅散人群。有外國人被催淚彈擊中頭部受傷流血。
民記批警開槍如天安門2.0
民間記者會下午召開緊急新聞發佈會,譴責警方的暴行。民間記者會播放了兩段警方早上血腥鎮壓的影片,發言人表示:「11月11日象徵一戰結束的和平紀念日。但三發子彈『呯呯呯』,一位不惜以血肉之軀控訴暴政的青年,再次因魔警濫暴而徘徊生死邊緣。泯滅人性的港共政府、殺人如麻的三萬魔警,到底要手染幾多鮮血才願意罷休?」
發言人續表示,周梓樂同學離開僅3天,沉冤未雪、屍骨未寒。傷痛難平的香港人響應以「黎明行動」控訴暴政殺人,卻經歷了更血腥的一個黎明。早上多間大學淪陷,警方在理大多次發射催淚彈,又在中大向學生舉槍。警方又在西灣河先無故挾持一名白衣青年作人質,再向拯救人質的黑衣市民開槍,更於傷者明顯無意識時,壓在其身上加劇傷勢,並隨意移動傷者。在葵芳更有交通警刻意駕駛電單車衝向人群,有目標地置市民於死地。
發言人引用美國參議員Marsha Blackburn的話,指警方近距離開槍事件猶如「天安門2.0」。他指8.31有青年在太子站被警員扑爆頭昏迷,10月1日中學生健仔在荃灣中槍,10月10日警方在又一城毆打至示威者無意識,「重演太子『8.31』,封鎖現場、趕走記者,血跡無處不在,殺人傳聞甚囂塵上,真相仍未大白。」「今日挾持市民再開槍,駕車衝向市民,妄顧人命在大學校園及各社區放催淚毒彈、隨意以槍指嚇市民及車上的上班族等種種,魔警再次向世人展現其失去常性、草菅人命的一面。」
他認為,「港共殺人政權不惜將警隊變成殺人機器,無底線地向香港人痛下毒手,這企圖將我們這兩三代有良知、追求真相、民主、自由的香港人種族滅絕,30年前六四屠城的歷史慘劇重臨香港。」他批評魔警泯滅人性已成為常態,香港警隊早已變成軍政府,正如美國參議員霍利(Josh Hawley)所言香港已成警察國家,呼籲香港人必須要全面覺醒,面對步入戰爭的現實。又呼籲各國「必須正視香港以幾何級數日益惡化的人道危機」,各國際人道組織「盡一切可能向以血肉之軀護我城的香港人提供援助。」
發言人還希望港人至少心中勇敢起來,並將抗爭變成生活一部份,「前線是位置,勇武是心態,香港人現在需要的是齊心,要保持信念,相信自己尚有能力推翻暴政。另外行動起來,化悲憤為力量,持之有效地發起大三罷。讓世界再次看見二百萬人的決心!」
陳淑莊譴責警方開槍暴行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據現場片段顯示,幾名在現場的年輕人手無寸鐵,認為警員如果為了維持現場秩序,根本毋須出動槍彈,開槍警員反應明顯遠超警務守則,開槍決定更可能是犯法行為。她要求「涉事警員應即時停職,查明後須接受紀律處分,如涉違法行為更要從速檢控。」
上月初傳媒報道,警務處在十一前,更新了《程序手冊》,包括容許警員在未有致命襲擊時使用橡膠彈等防暴槍。陳淑莊表示,警方的舊版《程序手冊》第四點,列明警務人員須臨場自行決定使用哪一級別武力,但要在該情況下具正當性(justified in a given situation),而且涉事警務人員需為其行為負責(officer will be accountable for their own actions)。但警方在十一前更新《程序手冊》,將第四點變成備註,並刪走了「警務人員需為其行為負責」。她質疑等同網上傳言警方高層為開槍暗開綠燈,縱容警暴無限延展。但今早開槍事故發生後,警方即時發聲明澄清,指高層並無下令前線人員可胡亂開槍,更強調「所有警察都必須為自己的執法及行為負責」。
她認為,早上的悲劇明顯是警方高層過去5個月的縱容包庇,導致警暴失控、走向不可挽回的局面,認為聲明是要與前線割席。她呼籲政府即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重組警隊,追究5個月來的警暴問題。
民主黨表示,對警方在鬧市開多槍及以電單車撞向人群等舉動感到非常憤怒,予以強烈譴責。認為警方過份暴力行為,只會激化更多衝突,「止暴制亂的後果是愈止愈亂,令社會形勢更為嚴峻!」要求警方立即停止濫權、濫暴行為,停止傷害市民,激化社會矛盾。
香港人權監察對警員於毫無需要下用真槍實彈對付市民,表示震怒。認為使用真槍實彈射擊手無寸鐵的人士,有極大機會殺死對方或令對方嚴重受傷,警方不應包庇。要求警方應以一至兩項「意圖謀殺」罪名拘捕該名警員,並命令他停職,進行刑事調查。
又指警方管理層級中沒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開槍和人道災難的人員,以至容許甚至指使這些事件的政府高層,以至失責未有拘捕和徹查開槍事件的警務人員,都干犯傷害人道罪行的國際罪行,要面對國際追緝和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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