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樂隊「閃靈」日前獲香港歌手何韻詩邀請來港表演,樂隊主音林昶佐被入境處以「缺乏的特別技能」為由,拒絕批出工作簽證未能來港表演。有法律界人士批評入境處的決定違反當年法庭的裁定,是嚴重的違法行為,衝擊香港法治。

入境處拒批林昶佐工作簽證的回覆,與2010年美國神韻藝術團來港被拒的理由相同。當年擔任原告代表律師的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批評,入境處今次的回覆是國際笑話,與當年拒絕神韻來港一樣,「這些不是來打工,而是藝術家來表演。如果你說搶了香港人的工作,或香港都有類似的藝術家,以後就不可以有藝術家來香港,不可以有歌星來香港,不可以有體育運動員來香港,不可以有任何表演,因為任何藝術、任何體育、任何文化人士香港都有,這些簡直是一個笑話。」他認為跟當年一樣是政治原因是政治審查,認為港府已被完全被操縱,「我相信大陸已經完全指揮入境處,使他們辦事已毫無規矩,毫無基本法律精神。」又認為如果可以做的話,「閃靈」應提出司法覆核。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認為入境處的理由絕對違法,因為時任高等法院大法官張舉能在裁決時已經說的很清楚。「有關這些藝術、體育的人員要來香港表演,絕對不能要求他們具備香港相類人員沒有的技術和技能。這次入境處拒絕閃靈樂團來香港的理由,在幾年前已經被高等法院判定是違法,你這次是舊調重彈,是違法基礎,所以你是不是有法不依,而且你是以行動表達你對高等法院這判例的不尊重,這是很嚴重的違法行為,對於法治又做成另外一次衝擊。」他指港府以行政手段把藝術家、表演者拒於門外,已經不是第一次,香港目前的情況越來越像大陸城市,對此感到「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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