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寧王在南昌權勢烜赫。家養一鶴,為皇帝所賜,寧王頗愛之,專門從府中挑選一僕人服侍這隻鶴,不但飲食沐浴,精心飼養,而且還經常陪鶴上街遊逛。

這一日,那僕人隨鶴路過東門,居民家突然躥出一條黃犬,將鶴撲傷。

對此,寧王府中一班惹事生非的幕僚、清客紛紛在主子面前煽風點火,並挖空心思代擬了一張狀子,派人告到府衙門。

那位南昌知府,接過差役遞上的狀紙,展開一看,只見上面寫著八個大字;「鶴繫金牌,系出御賜。」不由得暗暗叫苦,不敢不受理。他既怕寧王發怒,更怕朝廷問罪。他轉而又想:倘若我昧著良心,將東門那家養犬的庶民予以嚴懲,又恐民心不服,士林難靜,真是左右為難。

知府身旁的師爺見之,側身附耳說:「蘇州唐伯虎,是有名的才子,現正在洪都,老爺何不找他幫忙,解此棘手難案。」

知府一聽,連聲稱是,即派那師爺帶上他的名帖,請唐才子來衙一見。

唐伯虎應邀而至。酒間,他接過寧王府狀詞一看,揮筆便批:

鶴繫金牌,

犬不識字。

禽獸相傷,

不關人事!

古代的文人和清官,能夠維護法理與正義。由此事例,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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