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到英國舉報梁振英UGL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昨日表示,收到英國國家打擊犯罪調查局(NCA)的書面回覆,顯示該署重視該案,他將尋求英國執業大律師法律意見,證明案件屬英國司法管轄範圍。
林卓廷早前到英國與當地多個政府部門會面,舉報前特首梁振英涉嫌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元。他透露已於前日(28日)收到英國「國家打擊犯罪調查局」(National Crime Agency Director General, NCA)局長的書面回覆,表示已收到林的投訴,並會安排負責人員檢視資料,研究有關案件是否屬英國的司法管轄範圍,若完成行動有決定,將回覆林卓廷下一步行動。
林卓廷感謝NCA局長親自回覆,顯示對方非常重視梁振英涉貪案。他表示會電郵回覆局長:「我現正尋求英國執業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指出此案件很清楚是在英國的司法管轄範圍。因為梁振英UGL案牽涉當時英國的上市公司戴德梁行,梁振英為戴德梁行當時的董事,此收購涉及英國的上市公司,同時涉及英國上市公司小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所以我有很強的理由相信,今次梁振英UGL涉貪案是在英國司法管轄範圍內。」他聯絡英國執業大律師後,會提交書面補充意見給NCA,證明投訴屬英國司法管轄範圍,希望該機構能儘快展開調查。林卓廷表示,若再有最新進展,將向公眾交代。
至於立法會專責委員會調查梁振英UGL案件,林卓廷表示從來不寄予厚望,因為建制派一直拒絕讓專責委員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傳召證人和搜集文件證據。他又說,今次到英國作出刑事舉報,與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的進展和結果沒有必然關係,因為專責委員會只是調查涉及香港,梁振英作為特首是否有利益衝突。今次到英國舉報,是質疑梁振英作為英國上巿公司戴德梁行董事時,接受UGL 400萬英磅促成交易的做法,可能已違反英國當地的反貪法例,因此英國執法機構有需要作出全面調查,以維護巿場的秩序,以及小股東和債權人的權益。
梁振英其後透過律師行發表聲明,指梁振英與UGL簽署離職協議時,並非戴德梁行董事,又稱對林卓廷罔顧事實作出虛假指控,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林卓廷回應指,他背後有一班具經驗的律師團隊,故過去所發出的聲明和信函,當中所有指控均有其事實基礎。他亦保留所有進一步對梁振英的刑事投訴權利,包括向澳洲當局投訴可能涉及跨境貪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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