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陸媒披露河北石家莊一村官靠拆遷和房地產項目撈大錢的細節。中共官員以房斂財,動輒有數十、數百套的房產,再為外界關注。
8月29日,中共官媒刊文點名的官員是中共河北石家莊市新華區趙陵鋪鎮前太保村村委會主任周增柱。周增柱被指先後收受房地產商賄賂1,000萬餘元,在2016年9月20日以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周增柱供認,村主任雖然位階不高,但權力不小,該村在石家莊二環路邊上,很受房地產商青睞,他的原則是誰給他錢多就讓誰干⋯⋯
周增柱稱:「我將有關拆遷、房地產項目的負責權牢牢掌握在手裏⋯⋯於是,開發商用編織袋裝現金放在車後備廂裏送給我,總共送給我1,000萬元現鈔。」
村官周增柱僅是小巫,此前官方曾報道,河北秦皇島北戴河區供水總公司經理馬超群(副處級)家中搜出68套房產;安徽黃山市園林管理局前局長耿曉軍擁有38處房產;山西蒲縣煤炭局前局長郝鵬俊擁有35處房產;前廣東省陸豐市公安局副局長趙海濱擁有192套房⋯⋯
《法制晚報》同日報道還披露,直接收受房產也是「大老虎」貪腐涉房的形式之一,他們斂房套路是:以超低價買房、接受房開發商的金錢賄賂、直接接受房產賄賂。
如中共雲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2000年至2013年為世紀金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騰衝匯恒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17個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斂財近2.5億。
中共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1999年至2012年為他人在土地開發、工程承攬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妻等人非法收受4人給予的財物達3,979萬餘元。
中共北京市委前副書記呂錫文通過金融街集團以內部價格,陸續為家人、親戚購買位於北京二環黃金地段高檔住宅小區的5套住房。其中,在她和直系親屬名下的3套,價格和市場價格之間相差達2,000多萬元。
2014年11月,中紀委刊文稱,房地產腐敗是重災區。在2013年以來被巡視的21個省份中,有20個省份發現了房地產腐敗,佔比高達95%。此前查處的劉志軍案、谷俊山案等省部級(或以上)高官動輒有數百套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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