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前夕,中共全國政協委員朱征夫就備受外界詬病的犯罪嫌疑人在電視上認罪、悔罪作為提案,認為在電視上認罪,並不等於真的認罪。此舉容易導致「輿論審判」,誤導公眾認為該人有罪,迫使法院做出有罪判決的傾向。大陸律師認為,央視認罪實質就是違法,是遊街示眾的升級版。
3月1日,中共兩會前兩天,財新網罕見就針對公安部與中宣部的提案者、全國律協副會長朱征夫進行專訪。朱征夫呼籲減少甚至取消讓犯罪嫌疑人上電視認罪的做法。
報道稱,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強制措施不久即被安排在電視上認罪、悔罪,這在近來社會關注度高或本身影響力大的案件偵查過程中尤為突出,屢遭詬病。
朱征夫質疑這種認罪方式的合理性。他認為,按常理沒有人願意主動到電視上認罪,有可能是辦案機關的壓力或者受取保釋放或從輕處罰的交易條件的誘惑。他認為「只有認罪沒有充份證據佐證,並不能排除合理懷疑」。
報道稱,這種做法好處可以幫助緩解辦案機關的破案壓力、平息社會上對於抓捕嫌疑人和相關偵查行為的質疑,甚至可以幫助辦案人員立功受獎,但朱征夫看來,此舉唯獨不能證明嫌疑人真的有罪。
朱征夫認為,這種做法的危害在於容易導致「輿論審判」,誤導公眾認為該人有罪,且有明顯地迫使檢察院將案件提起公訴、迫使發言做出有罪判決的傾向。
遊街示眾的升級版
大陸吳魁明律師向《大紀元》記者表示,20多年前就認識作者,作者是個體制內的人,話說得還是比較婉轉,能夠發聲已經很可以了。
他強調,從法律的意義和本質來看,電視上認罪其實是不合法的,不僅僅是不合理。沒有審判就輿論定罪,是錯誤的,對司法公正是極大的損害。
湖南的文東海律師受訪時表示,「電視認罪是明顯的未審先判,正如朱征夫所言,這種認罪方式是非常荒謬的,也是經不起推敲的,是遊街示眾的升級版。」
他進一步表示,「即使不強迫當事人在電視上認罪,單方面的報道同樣會導致同樣的惡果。」
他並不反對媒體對有關案件進行適度報道,但絕對反對由官方控制的媒體無底線地抹黑。他認為,媒體已經自覺充當了官方的打手,真相則被官方意志所埋葬,形成事實上的媒體審判。
公安逼當事人用指定律師
文東海表示,中國現階段所遇到的情況顯然更加惡劣。他結合自己代理維權律師王宇案的親身經歷,揭露天津司法機關的肆意違法,「官方甚至容不下我這個辯護律師的存在,而要完全換上他們信得過的所謂紅頂律師,配合他們完全隔絕王宇和外界的聯繫。」
他還列舉同是709案的趙威(李和平律師的助理)母親介紹,警方逼迫趙威解聘其父母聘請的律師,換上他們指定的律師董某,而董某可會見到趙威,並可隨意進出看守所,而此前趙威父母聘請的律師連要求警方介紹案情都做不到,但董某透露出的案情則和官媒的報道並無二致,完全站在了警方的立場上幫助警方共同對付趙威及其家人。並無任何獨立於警方之外的替當事人辯護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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