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華翰
包公(公元999年~1062年)
姓包,名拯,字希仁,安徽合肥人。包公是北宋出名的清官。他平生正直無私,秉公執法,不畏權勢,為民除害,是當時以及後世老百姓最愛戴的人物。
「包公」是大家對包拯的尊稱。據包氏墓誌記載:他「其聲烈表爆天下之耳目,雖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達於遠方學者,皆不以其官稱,呼之為公。」他出任過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開封府尹、樞密副使,所以民間稱他為包待制、包龍圖、包青天。
從來都說清官「鐵面無私」,鐵是黑的,所以舞臺上的包公,都化妝為一個大黑臉,成了鐵板一塊,以說明他的不可通融、不講人情。其實包公一生為人處事,都很有人情味。
孝敬父母 善待兒媳
包公28歲進士及第,取得了當國家命官的資格,如果是急於做官的人,一定希望早日分配,立即走馬上任。他卻因為父母年紀大了,身體不好,決心在家侍奉父母。直到父母去世,守喪期滿,他才肯外出當官。這一耽擱,將近10年。
他的大兒子包繶,很年輕就病死了,大兒媳婦崔氏,19歲嫁到包家,21歲就當了寡婦。包公很可憐她,勸她改嫁,崔氏要撫養幼子,不願改嫁。可是非常不幸, 過了4年,幼子又病亡。包公夫婦,不僅自己勸崔氏改嫁,而且動員親家母呂氏(崔氏之母)也來相勸。呂氏勸崔氏說:「丈夫死了,妳守孩子;現在孩子又不在了,妳還守甚麼呢?」崔氏卻堅決地說:「謝謝媽媽的好意,現在公婆已老,家裏只有一個幼弟,我怎麼能捨他們而去!」
包公只有兩個兒子,包繶早死。正是因為崔氏盡心竭力把幼弟包綬,撫養成人,包家才得以子孫興旺。包家到現在,已經傳了30代。
戒貪倡廉詩
包公父母去世後,他到揚州天長縣,去當了一任知縣。任滿後,升任端州 (今廣東肇慶)知州。在端州任上大約三年,他做了不少實事。例如治理西江水患、鑿井、儲糧、辦學等等。特別是在整頓獄訟方面,他下了很大的功夫。經他整頓之後,衙門裏沒有積壓的案子,監獄裏沒有呼冤的犯人,可以說是弊絕風清,老百姓頌聲大起。他這個包青天的名聲,在端州任上,就打下了基礎。
包公不但清廉,而且十分親民。《宋史‧包拯傳》中說: 「舊制凡訴訟不得徑造庭下,拯(包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他能大開中門,接待老百姓,叫他們有甚麼委屈儘管說,不要害怕。
後人替包公編輯的《包拯集》一書中,一共只收了奏議171篇,家訓一篇,五言律詩一首。在171篇奏議中,有關整頓吏治、彈劾貪官的,佔第一位,共25篇;舉薦人才、探討用人問題,佔第二位,共24篇。其餘各篇,是對經濟政策、國防問題、文化教育的建言。
在《家訓》中,他特別強調反貪。文中說:「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家族)大墓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至於五言律詩一首,稱為〈書端州郡齋壁〉詩,內容是「反貪倡廉」,既可以訓誡子孫,又可以奉勸時人。
詩曰: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
秀幹終成棟,精鋼不作鉤。
倉充燕雀喜,草盡狐兔愁。
史冊有遺訓,無貽來者羞。
詩意是勸人做人要正直,只有正直的人,才能成為國之棟樑;不做鼠竊狗偷之事,以免給後代子孫丟人。
不持端州一硯歸
端硯(端州的硯臺)是當地名貴的特產,在文房四寶之中,與宣紙(安徽宣城的紙)、湖筆(浙江湖州的筆)、徽墨(安徽徽州的墨)齊名,在宋代是重要的貢品之一。
過去的地方官,常以向朝廷進貢的名義,到處征收,遇有佳品就據為私有,以備日後行賄或作為禮品送人。
包公在端州任上,命令工匠按進貢的定額製造,一個也不多收,所以他在離任的時候,敢說「不持端州一硯歸」,一時傳為佳話。
包公因做官公正廉明,遠近知名,被宋仁宗召進京城(河南開封)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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