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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王量報道】10月29日,廣州白雲區一處施工工地發生工人意外墜亡事故。事發後,多家媒體記者趕去採訪,卻遭工地部門負責人的阻擾、威脅,其中,南方電視台記者被打成骨折。

記者正常採訪被打成骨折

大陸《南方日報》報道,10月29日上午,位於廣州白雲區雲城西路與齊心路交匯處的白雲綠地中心施工工地發生一宗工人意外墜亡事故,事後,多家媒體記者在採訪時遭工地部門負責人的阻擾,其中,南方電視台記者被打骨折。

據報道,當時有3名工作人員在高約10米的架子上拆卸廣告牌,與此同時,一個塔吊在上空運送鋼管。突然,鋼管脫落,砸中正在拆卸廣告牌的工人。施工人員表示,確定當時有1人死亡。

事發後,多家媒體記者趕去採訪。中午時分,南方都市報記者李能忠和攝影記者站在外圍拍照時,一名滿臉通紅並明顯帶有酒氣的男子突然衝過去,抓搶相機,並揚言,「再拍,我就打死你」,南方電視台記者朱春宇和廣東電視台記者關璐琳在正常採訪過程中亦遭到該男子的辱罵和威脅。

最終,朱春宇右手肘部遭到了該男子從下往上的一記重擊,事後醫院出具的放射診斷報告書顯示,朱春宇「尺骨近關節面內側骨折。」事發後,打人男子被警方帶走接受調查。警方表示,打人男子為工地部門負責人。

應為記者正當採訪權立法

大陸記者被打事件頻頻發生,有專家認為,記者在正當採訪的過程中,行使的是為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的職務行為,記者被打應區別於一般的民事糾紛引起的暴力事件,社會影響非常惡劣。

珠海鄧樹林律師微博呼籲:這事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嚴懲兇手。保護記者的權利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知的權利。

《大紀元》記者近日諮詢大陸律師了解到,大陸法律對記者採訪沒有特殊的保護條款,記者被打和一般公民被打一樣的處理。

廣州自由撰稿人徐先生近日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工地負責人打記者,明顯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掩蓋真相,企圖逃脫責任,這與政府封鎖消息這方面起了最壞的「示範作用」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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