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黃捷瑄綜合編譯報道】平板電腦與智能手機的兩大廠商蘋果(Apple)與三星(Samsung)電子,在提出法律文件17個月、法官協調和解未果之後,美國的地方法院7月30日開始審理程序,這宗專利訴訟的損害賠償可能高達數十億美元,並影響全球價值數千億美元的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產業。
兩年多來,蘋果與使用谷歌Android系統的手機製造商三星、HTC、摩托羅拉等,已在世界的數十個專利爭議上對簿公堂。這宗官司是兩大陣營最新的一次對決。
史丹福大學法學院教授藍姆利(Mark Lemley)分析,儘管過去智能手機的訴訟多以和解落幕,但由於法院已發佈禁售令,雙方的艱苦纏訟多時,預期他們這次將在法庭上一決勝負。分析師認為,這宗訴訟較早先和解的官司都更為「慘烈」。
三星在訴訟中指控蘋果侵犯2項流動技術標準相關專利,以及3項功能性專利,要求蘋果就使用三星專利技術的裝置支付高達2.4%權利金。蘋果則指控三星的產品侵犯4項設計專利與3項軟件專利,向三星索賠25.3億美元。蘋果還希望法院,讓暫時禁售三星平板電腦的命令成為永久禁令,並將禁售範圍擴及三星智能手機。
證人團精銳盡出
據CNET記者魯文森(Josh Lowensohn)寫到,蘋果的立場是試圖說服陪審團(或全世界),它最大的對手三星可能只是剽竊了蘋果的技術,蘋果要求三星產品下架作為補償。如果蘋果成功,也可能對其它對手採取相同手段。
另一方面,有備而來的三星準備讓蘋果最受歡迎的產品iPhone及iPad,無法在沒有三星技術的情況下運作。三星進一步表示,如果蘋果贏了這場官司,可能造成「扼殺合法競爭」,進而影響消費者。
兩家公司在上周的預審聲明中提交上述說法。這宗訴訟的核心對兩家公司來說都是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從工具本身到內部軟件的設計都會成為攻擊對方的彈藥。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若哪家公司佔了上風,該公司擁有的專利都將更有價值。
為了清楚呈現產品的研發過程,雙方精銳盡出各找了20名證人,包括經常出現在蘋果產品發表會的行銷資深副總裁希勒(Phil Schiller)及佛斯道爾(Scott Forstall),還有雙方的工業設計師、專利專家、發明家及電腦專家。
判決左右流動通訊產業
彭博社估計,2011年手機市場的規模就高達3,120億美元。《紐約時報》報道,矽谷的專利權顧問、前IBM知識產權部門副總裁李維特(Kevin G. Rivette)分析,判決偏向任何一方,都可能重塑智能手機及其姐妹產品平板電腦的競爭版圖。法院的裁決可以成為協商、執照費用、專利權交叉許可的基礎,或者使某項專利專屬於某公司。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Koh)30日開始遴選陪審團,審理的過程大約預期4個星期,許許多多之前不會對大眾公佈的訊息將因訴訟案而公開,包括幾個月來提交的iPhone與iPad的原型、執行者的電子郵件通訊內容、專家證人陳述的完整筆錄等等,其中部份可能成為證據。◇(相關報道見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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