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整理
呂僧珍(公元454~511年),字元瑜,南朝齊、梁間山東兗州人。他自幼家境寒賤,但是好學不倦。
呂僧珍曾隨梁武帝蕭衍征戰,任前鋒大將軍,數立奇功。
梁天監六年(507),朝廷派呂僧珍到他的故鄉擔任兗州刺史。
呂僧珍堂兄的兒子呂宏起先以販蔥為業,聽說呂僧珍回原籍當官後,就放棄舊業,要求呂僧珍為他在州裏安排個官兒做做。呂僧珍說:「我蒙受國家重恩,只求秉公任事以上報朝廷。你有自己的職業,怎能因為我做了官便存非份之想,還是應該趕緊回到你的蔥舖去。」
為使親朋周知,他把本家親戚全都請來,自己花錢宴請親友,一連十日待若上賓,在最後一天,他舉酒宣佈:「今天我還可以同故人痛飲,明天,我就要以刺史的身份治理兗州,再不能與大家平日那樣宴飲交遊了。王法無親,還望眾親友支持。」從第二天開始,他就只認國法不認人,公正廉明,不徇私情。對當地百姓,無論親疏,他都秉公看待,該賞則賞,該罰則罰,處處公道而無偏私,把兗州治理得井井有條。
呂僧珍家的舊宅在街市的北面,大門外是舊時督郵的官署。家鄉人看他官至大將軍,卻住室狹窄,便都勸他說:「使君瓦舍數間,陳舊褊窄,作為一州父母,迎來送往有失雅瞻。不如拆了尊府前的督郵府署,擴建尊府,這樣做才符合使君的身份。」呂僧珍卻回答說:「自從建制以來,督郵的官署就設在這裏,我怎能損公肥私,拆了它來擴大自己的住宅呢?!」他依舊住著狹窄的房子,使百姓深受感動。
呂僧珍廉潔奉公的高尚品德受到時人稱頌。當時南康郡守宋季雅為官清正耿直,秉公執法,因此得罪上級,終被革職。宋季雅還鄉後,特地把呂僧珍私宅隔壁的一幢房屋花了一千一百萬錢買下來居住。呂僧珍聽說有人花了大價錢買了這座舊宅,於是拜訪這家新鄰居。
兩人寒暄一番,呂僧珍問:「先生買這幢宅院,花了多少錢呢?」宋季雅據實回答。呂僧珍大為不解,問道:「據我所知,這處宅院老舊,也不很大,怎麼價錢如此之高呢?」宋季雅笑著回答說:「其中一百萬是買房屋,一千萬是買鄰居。」此後,人們就用「千萬買鄰」形容好鄰居的可貴,由此也可見呂僧珍在當時的聲望之高。
後人為頌揚呂僧珍,寫下一副對聯:「不私親戚,不私友朋,四海傳揚賢刺史;秉公待下,秉公執法,兗州萬民頌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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