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道】消防處2月1日全面推行通訊數碼化後,傳媒只能靠消防處發佈所有突發消息。香港記者協會指消防處僅發佈一成求助個案,發放消息亦有延誤,批評處方封鎖消息,影響市民安全,亦漠視公眾知情權。
自消防處通訊系統本月全面數碼化後,傳媒不可再透過所謂的「聽機」,聽到救護員處理求助個案的通訊,只可靠處方主動公佈突發消息。記協在月中抽取2天作統計,發現該處在14日和15日分別發放215宗和210宗求援個案,只及去年平均每天2,058宗求助個案的10%,即有近90%個案被消防處扣而不發,情況令人憂慮。
記協又發現,即使處方發佈消息,也有延誤情況出現。例如2月3日港鐵恒安站發生二級火警,消防處在接報後37分鐘才通知傳媒;上月底上水保安員被斬死案,消防處有派救護車到場,但一直沒有向傳媒發佈。記協擔心這種封鎖消息的做法,會影響市民安全。
記協更指出,消防處對涉及市民安全的「個人救護服務召援」全面封鎖,令傳媒未能查核到高官健康狀況,妄顧市民知情權,絕不可以接受。
早於前年11月,記協曾主動約見消防處反映問題,當時成功向處方爭取公佈事發的街號及公眾地方有人受傷的事宜。但消防處就發放訊息標準未與記協達共識時,就突然公佈落實通訊數碼化,記協對此表示譴責。
記協主席麥燕庭引述私隱專員指,如果只公佈事件發生的時間和地點,不包括事主個人資料,不會觸犯個人私隱條例。她重申,部份救護服務求助,能起到教育公眾的作用,有必要公佈。
記協要求消防處與新聞界達成共識前,恢復模擬及數碼雙軌制,令準確消息可盡快發放;又重申執法部門應在刪除報案人個人資料後,實時向傳媒發放所有求助個案資料。記協今日會約見消防處,商討改善安排。
消防處昨日回應稱,由1月3日至2月14日期間,共向傳媒發放7,517宗事故的資料,只有46宗沒有發放。處方稱尊重新聞自由,但要確保事故發放機制不影響消防通訊中心運作,因此難以實時發放事故資料;原有模擬制通訊系統亦因器材已移走,難以復原。
處方又指司局級主要官員使用緊急救護服務,機制由相關政策局負責,並非消防處處理;至於市民叫救護車,一般只涉及個人傷病,不涉及公眾利益,一般不會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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