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道】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星期一在新一年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強調維護司法公義,指出香港法律制度基礎穩固,但仍必須改善市民尋求公義的渠道。
包括法官、司法人員和資深大律師等約170人出席2012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依照傳統先在愛丁堡廣場主持檢閱儀式。
馬道立在典禮上強調維護司法公義,「近年,社會上關於尋求公道的討論日漸增多。司法機構認為,香港的法律制度本身具有許多優良元素,而且基礎穩固,令人自豪,但是,我們仍須不斷努力,改善每一個市民尋求公道的渠道。」
他續說,並且要從政府、法院和法律界等三方面著手,在政府方面,「提供法律援助或許是幫助市民尋求公道的最實際方式。擴展法律援助的範圍固然令更多人受惠,但同時大家亦須明白公共資源是有限的。」
在法院方面可方便協助訴訟人,他說:「法庭程序往往過於繁複,簡化這些程序有助訴訟人得以更便捷地解決糾紛。法庭程序之目的在於有效而迅速地解決糾紛,這本是尋求公道的基本要素。」
推行公益法律服務回饋社會
在法律界方面,律師可提出義務法律服務,他表示:「當中尤以香港律師會為然,他們現正推行「公益法律服務」計劃以促進律師回饋社會。曾參與此計劃的律師都值得表揚,我謹此向他們公開致謝。正如我的前任人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先生所期盼一樣,我亦期望在未來數年義務法律服務能更趨普及。」
在典禮後的記者會上,馬道立表示,97年後司法覆核案每年約增加100多宗,不認為香港司法環境轉差,也不認同司法覆核被濫用,「大家知道目前我們社會很多活動是由政府規管的,所以現在市民如果覺得政府或是政府部門做的事如果有問題,我想很多市民會用法律來保障他們個人的權利和自由,所以你說司法覆核97年後必定是改變我們法律的環境。」
被問到法院首次提請人大釋法一事,馬道立解釋說,釋法是基本法所賦予的權力,但強調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會使用。
他指出,社會不斷進步,不少為人熟悉的概念都受到挑戰,必須確保法律與時並進,以求取得正確和公正的結果。
大律師公會回應會員批評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孟達資深大律師在典禮上提到,去年一些大律師公會會員在一些爭議的問題是為某些人士當法律代表,受到毫無理據的批評,「顯示論者對大律師這專業所負義務、責任和傳統一無所知。當中有些抨擊更加涉及語言暴力和接近人身攻擊式的謾罵。」
他強調大律師幾百年來一直奉行「驛站原則」,「不會有人因為不受歡迎或因不得人心而不能覓得法律代表。在這原則下,除非該名大律師已受對方委聘或在該案存在利益衝突,否則的話若該大律師有能力處理該法律範疇的案件而當事人亦願意和有能力付出適當的費用時,大律師都必須摒棄他/她對當事人本人或其訟因的喜惡,代其出庭訟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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