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是人類最早的藝術活動之一。
東、西方在聲樂發展上,都與宗教或者人類早期的社會活動有關。
聲樂從最初的實用性,逐漸發展為具有審美的功能,表演形式集合了詩歌、舞蹈、音樂。
文/筱舟
中世紀時期的葛利果聖歌(Gregorian Chant)是源自羅馬教廷的音樂,歌詞是摘自聖經的篇章,或是經過宗教會議明定的文字,沒有樂器伴奏、節線或拍子記號,完全是自由節拍,大多跟隨經文語音節奏的單音音樂,以拉丁文「吟誦」。單純的旋律、歌詞、清唱的方式,能將人帶入一個安靜的內心世界。從旋律、歌詞中聆聽上帝、回應上帝。
演唱搭配鋼琴 成沙龍音樂
而藝術歌曲(Art Song)通常指非宗教音樂、歌劇,也不等同於民謠的一種獨唱歌曲形式。在德國藝術歌曲稱為Lieder,法國稱作Melodie(或Chanson)。早在歐洲十一到十三世紀時,吟唱詩人(troubadours)已演唱了很多這樣的歌曲,只是這些音樂留下的紀錄都不完整。文藝復興(十五~十六世紀)時代也有相當多這類的歌曲,如:牧歌(Madrigals);巴洛克時代歌劇興起,歌曲相對就較少了。
這裏所說的藝術歌曲,是一種結合音樂與詩歌的創作,「歌詞」均為文學家詩詞,經作曲家譜曲、配以伴奏而成。演唱者搭配鋼琴伴奏的「藝術歌曲」,十八世紀末才漸流行於歐洲;這樣的歌曲,也成了當時最暢銷的「沙龍音樂」之一。海頓、莫札特、貝多芬都寫過這樣的歌曲。舒伯特(Franz Schubert, 1797-1828)則被公認為創作德文藝術歌曲的大家。
藝術歌曲 賦予詩文新內涵
遊吟詩人是中世紀作曲者和表演者,周遊各歐洲宮廷之間。(Clipart)
因為他首先將和聲、伴奏、旋律和歌詞視作同等重要,讓音樂賦予詩歌新的內涵。舒伯特讓「歌詞」與「曲調」旋律、「歌者」和伴奏的「鋼琴」互為輔助,以詞寫景、以音寫意。從這以後,藝術歌曲的地位與交響曲,和弦樂四重奏開始受到重視。舒伯特提高了凡俗民謠的藝術性,也使藝術性的歌曲,更親近於人們。在他短暫的一生中,寫下了數量令人驚訝的歌曲,著名的如:「鱒魚」、「菩提樹」、「音樂頌」等都是傳唱已久的名作。「冬之旅」以穆勒的詩為歌詞,二十四首聯篇歌曲,更是音樂史上偉大的一套聯篇歌集。
十九世紀之後,幾乎所有國家,都有以其本國語文,表現獨特的風格與節奏的歌曲創作。
取材廣富詩意 美聲法顯韻味
藝術歌曲在結構與內容,比民歌精緻更富詩意;取材廣泛,形式也較自由,歌詞多係名詩人的詩句。從白居易到哥德、席勒;從李叔同到韋瓦第;曹雪芹《紅豆詞》到席勒詩《歡樂頌》,這些文人的詩詞,帶給作曲家莫大的靈感。
西方語音只有輕重之別;中文則四聲變化抑揚頓挫,語意、詩詞充滿意境,吟詠起來極富音樂和律動性,順口的詩韻,本身就已似首悅耳的歌曲。取材自古典詩詞的中文藝術歌曲,文字本身豐富的內涵,用西方聲樂的美聲唱法表現,既可保持古典美聲特有的聲音音質,同時也能把中國民族歌曲的特色韻味表現出來。
如二次創作 須有深厚內涵
演唱藝術歌曲者不只音質、技巧高超便足夠,個人還需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蘊,以及對生活的深刻感悟力。因為演唱家不只是再現一部歌曲作品的詞、曲,還要能賦予之新的生命,可說是二度創作。也就是說,對演唱者來說最重要的不只是聲音,還有傳達出來的信息。由心而發的藝術,才能打動別人;內涵深,表現力就強。
中國的藝術歌曲自1905文人積極提倡的「樂歌課」起,歷經五四,自30年代作曲家黃自、趙元任、60、70年代,黃友棣、林聲翕、黃永熙等人,中文藝術歌曲已經發展了一百年餘。雋永的古典詩詞與各地民歌結合樂曲,豐富了中文歌曲的內涵,進而聲樂家以西方「美聲唱法」和「民族唱法」,兩種不同的技術表現方式,相互融合、互為補充,充份展現了中國古代詩詞歌曲的意境與韻味,感動了更多觀眾與演唱者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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