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網頁1

【大紀元記者戴德蔓台北報道】台灣前陸軍司令部通信電子資訊處處長羅賢哲少將涉共諜案偵察終結,台灣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20日表示,羅賢哲被中共吸收利用,本應求處極刑,但因其自白犯罪事實、主動繳交貪污犯罪所得,依規定減輕其刑,求處無期徒刑。

畢業自陸軍官校51期的羅賢哲走的是通資電兵科路線,從尉級軍官開始即分別擔任過無線電排排長、譯電官、通信連連長、營通信官。軍方發現,羅賢哲被中共利用,是因駐泰國擔任上校軍協組長期間,尋花問柳,與歡場女子的性愛過程,遭到大陸情報單位拍攝。

羅賢哲回台後,高昇少將,中共不時以性愛照要脅逼迫,2004年起,羅賢哲為中共官員吸收利用,開始為中共從事收集、交付軍事情報的間諜活動,並收受中共官員財物賄賂。

經台灣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軍事檢察官偵查終結後,認為羅賢哲涉嫌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交付軍事機密於敵人」、貪污治罪條例「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等罪嫌,於今年5月19日提起公訴。

台灣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指出,軍事檢察官認為羅賢哲身為高階軍官,受國家栽培拔擢,竟不知潔身自好、忠誠報國,毀傷台灣利益、危害台灣安全,衝擊軍譽與士氣,本應求處極刑。

不過,台灣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說,偵查期間,羅賢哲自白犯罪事實,並主動繳交貪污犯罪所得,依陸海空軍刑法第25條及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減輕其刑的規定,求處無期徒刑。◇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