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銀波
然而,交警本身其實也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其執行權力在某些時候將被特權代替。中國的道路管理法規定:警用、軍用、救護車、救火車和其他特殊用途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不按道路指示標誌行使。某些警察恰恰因為擁有這種特權,連同屬一個公安系統的交警也不放在眼裡,濫用特權,不管是不是在執行緊急任務都不按道路指示標誌行使,或者隨便闖紅燈,或者酒後駕車,導致撞人、撞車、致傷、致死等交通事故發生,此類事故屢見報端。比如,雲南省硯山縣維末鄉派出所警察陸雄,撞人後連開四槍,導致二死一傷,竟想花五萬元了斷;吉林省樺甸市公安局刑警劉奎軍,撞人後拒不賠償,強行為傷者辦理出院手續,傷者在無望之時殺死了劉奎軍的母親劉淑貞……。一起起驚心動魄的案件背後,乃是警察在權力與壓力之下的目無法紀的反常行為。
一身警服,一把手槍,既可當作保護武裝,亦可當作殺人工具。對於警察,我們不得不以超出對一般人的約束力和限制力來對待他們。一起起惡性警察案件之後,越來越多的人不得不理解人們憤慨到極點的「警察土匪說」,儘管這只是局部現象、片面事件,但在其靈魂內處、在其具體工作之中,整個警察系統難道就不為之震驚嗎?倘若在人們麻木的同時,警察系統也漸漸麻木了,那麼警察這個職業在中國就會成為越來越大的問題職業。
去年,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的那個案件,有人說這是「佔強意識」在作祟,太原警察視自己為「地盤」上的人物,不把「地盤」之外的人放在眼裡。但今年侯馬警察槍毆侯馬警察,又當如何解釋呢?有人又會說,這邊是刑警,那邊是交警,還是「佔強意識」在作祟。然而,在我看來,真正作祟的是習慣成自然的權力慾望,霸道、蠻橫、兇殘,以及懲戒成性的傳統對暴力慾的條件反射。
另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媒體爆光的「襲警案」,受襲者最多的就是交警,而刑警則相對較少。這也可以反過來證明,襲擊交警的成本相對較小,後果相對較輕,又由於是在交通道路上作案,人車馬雜,作案容易,逃逸也容易。所以,每當我們發現一則「襲警案」時,輿論要麼是毫不留情的漠然,要麼就是關注襲擊的是到底是甚麼警種。典型輿論是:「打交警算甚麼?你打刑警試試?」、「交警一般都沒槍的,容易打」。另一方面,交警系統也在對執勤中的自我人身安全問題加強學習,他們常常被這樣提醒道:有四種情況是很危險的,一是檢查中對方沒有任何有效證件證明自己的身份,二是對方有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三是對方將被交警帶回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時凶相畢露,四是對方身帶殺人的兇器。一方面是交警照罰,一方面是對交警照打,兩不相讓,事態隨之越發嚴重。
為此,不少會議都在商榷一個重大問題:交警配槍。有的地方,則早已不止於言,而是始於行了。早在2002年11月,成都市交通管理局就把200支手槍和微型衝鋒鎗分發到下屬的各個交警分局;緊接著,武漢市漢陽區55名交警領取到了衝鋒鎗、手槍等警械;深圳市在春節、春運期間,在重點地段,交警也配槍執勤;據悉,天津也有交警配槍。不過,還是加了一條明確的規定:日常檢查,不得配槍。
2005年2月23日,《人民網》發出一則更為權威的消息:《暴力襲警頻發,公安部認可地方交警配槍做法》。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訓練局副局長樊京玉,在公安部新聞發佈會上說得很明白:「槍支應該按照規定使用,但也不要過度限制。」2005年12月14日,公安部發佈《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新規範規定:交警上路執勤執法時,如有必要,可帶槍支、警棍、手銬、警繩等武器和警械;執勤警車根據需要,也可配備槍支、防彈衣、防彈頭盔。
與之相對的,是公眾的擔憂:「交警配槍應慎重」、「交警配槍要對誰開火」、「交警配槍有待商榷」……從此以後,人們總在擔憂著這樣一些問題:交警這批「小年輕們」,會不會恃槍自大(擔憂「警察殺人案」)?會不會被奪槍(擔憂「白寶山案」復發)?會不會給公眾以「武力強制統治」的恐怖印象(擔憂「中國恐怖化」)?本應整頓的隊伍,卻被武裝化,這樣的思路被「規範」出來,甚至已有人在考慮步槍不行,自動手槍也不行,轉輪手槍尚可,衝鋒鎗最佳……。真是可怕呀,這到底是想自我防衛,還是想把所有人的膽子都嚇沒了?這種根深蒂固的先入為主的敵視意識,究竟能夠為民眾保衛些甚麼、維護些甚麼呢?難怪 「7.9」案的受害者遭到如此的冷漠公眾,皆因這些制度化的強權給人們留下了太多的猜測和恐懼。
後記
「7.9」案只是一個引子,涉案雙方都受侯馬市公安局主管,該公安局更應反思問題的嚴重性。通過查閱,我發現侯馬市公安局出現被關注的案件已不是頭一回了。在我所知道的案件之中,就有這樣兩起案件與侯馬市公安局頗有關聯:1、常可生訴侯馬市公安局行政賠償案。常可生被侯馬市公安局下屬的高村鄉派出所非法抓捕,不久出現精神失常現象。2、侯馬市垤上村村民舉報垤上村村長彭天水案。馬永勝、任金梅等村民在舉報材料中提到:「彭天水買通侯馬市公安局和人民法院充當其幫兇……,彭天水買通侯馬市公安局給毀莊稼打人者劉冬明開具了假鑑定……。」具體情況如何,還待明查。侯馬市公安局不能光會說:「一定嚴肅查處,秉公辦案,無論是甚麼人,該抓的就抓,決不姑息。」還應把問題落到實處,並公之於眾,使資訊透明化。可惜的是,侯馬市唯一的《侯馬市人民政府網》,連侯馬市公安局領導的姓名也未公開,此種「透明資訊」實在令人遺憾。
(全文完)
(大紀元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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