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留日華人企業家馮正虎,1998年返回中國大陸投資創業,5年前突遭飛來橫禍,一度身陷冤獄3載。如今,他正在不屈不撓地進行維權抗爭,繼今年狀告上海市新聞出版局、上海市高級法院、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市公安局之後,又於本月8日將上海市提籃橋監獄告上法院。

馮正虎日前接受大紀元專訪時指出,本案與中國社會很多冤案相比,雖是一個小案,但是卻反映出中國的一些大問題,也是違憲違法審查的典型案例。他希望通過這個個案正告執法犯法者:法律是雙刃劍,執法者不能濫用權力,否則遲早會受到法律的追究;他們也應當始終提醒自己,法律之劍也懸掛在每個執法者的頭頂上。

揭露中共官官相護罪惡

他進一步指出,雖然在沒有司法公正的中國,起訴的結果不言而喻,但是他認為這個過程更為重要。通過當事人的抗爭、公眾的評判,通過每個公民一點一滴的維權努力,將官官相護的中共黑惡勢力的罪惡行徑曝光,讓天理人心來作見證。

馮正虎,原上海天倫諮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1986年畢業於復旦大學,獲碩士學位,長期從事大學教授、研究員的工作。1991年起留居日本,1998年回國投資創業。之後,因上海天倫諮詢有限公司製作、銷售本公司開發的《上海日資企業要覽》中文版(同濟大學出版社出版)、《中國日資企業要覽》日文版(日中展望出版社出版)被法院錯判為「非法經營罪」,以致他遭受3年徒刑的刑罰(2000年11月13日至2003年11月12日),被關押於上海市提籃橋監獄,遭受酷刑折磨。

馮正虎對判決不服,依法先向原判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02年9月被原判法院駁回申訴。後又向上海市檢察院、中共最高法院提出申訴,但無結果。

在2001年6月、8月的一審、二審時,馮正虎已提出證實天倫公司與馮正虎自己無罪的證據,但未被法官採信,在判決書、裁定書中都被遺漏。

在2005年1月的上海人大、政協會議期間,馮正虎再次提出的申訴狀裡,增加了由狀告上海市新聞出版局獲得的新證據,這些新證據足以推翻原來定罪量刑的判決,並再一次證實原審法官對本案的審判不僅在證據運用上錯誤,在法律適用上也是錯誤的。但是,自馮正虎提出申訴至今,上海市高級法院的法官一再堅持原判,逃避再審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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