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7月27日),英國當局改變對香港民主黨前主席、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Wu Chi-wai)的入境安排,撤回只准其停留一周的限制,允許其以訪客身份在英國逗留6個月。

胡志偉的代表律師夏博義(Paul Harris)證實了這一消息。

網媒「追光者」上傳了胡志偉的一段影片。胡在片中表示,知道今次事件有很多人一直為他奔走發聲,他坦言,過去幾日自己的心情非常沉重,擔心會面對與家人永久分離,幸得大家從不同渠道反映意見,集成力量,最終扭轉了他被拒絕入境的決定。他說:「呢份情誼我係永誌不忘。」

他又表示,對能與家人團聚感到非常高興,但事件未能釋除香港人出入英國的疑慮,他只是獲得了法規外的酌情安排,而且英國當局確認他不構成任何先例,胡強調,英國仍需進一步澄清入境程序,避免折騰香港人。他最後表示,已與家人分開了5年半,非常渴望與家人的團聚和平靜生活。

胡志偉代表大狀夏博義(Paul Harris)接受網絡媒體《綠豆》時表示,胡志偉上周三抵達英國希思路機場時一度被拒入境,是因為他在接受邊境人員查問時坦率表示,考慮日後透過BN(O)簽證途徑申請留英。

夏博義強調,英國於2021年初推出的香港BNO簽證計劃,是入境條例下的特別安排。與一般旅客不同,BNO護照持有人獲允許在英國旅遊期間提出留英申請,這並不違反任何規則。

然而,現行計劃將曾被判處監禁的人士一律排除在外。夏博義認為這存在明顯問題。以胡志偉為例,因47人案,被裁定「顛覆國家政權」罪。此罪名在英國法律中並不存在,而定罪基礎更被前英國最高法院法官、曾任香港終審法院法官的岑耀信勳爵指為明顯錯誤,岑氏更因此辭職抗議。

他指出,制度若只保護因政治觀點而身處險境、卻未曾真正服刑的人,卻把因不存在於英國法律的理由而成為良心犯的人排除在外,絕對是錯誤的。因此,他預期英國政府應修訂條例,以涵蓋「47人」等類似情況,或在條例之外允許他們入境。現時的制度必須有所改變。

夏博義指出,當局拒絕胡志偉入境的核心原因似乎是胡志偉在問話時坦白談及可能申請BNO計劃。但胡並未表示一定會申請,只是提及此事。

夏博義認為當局是雙重判斷錯誤:一方面錯誤判斷胡志偉有意逾期逗留;另一方面錯誤理解英國移民規則。他直言,現行政策容許合資格BN(O)護照持有人在以旅客身份身處英國期間,是可以直接申請BN(O)簽證,因此「考慮提出申請」本身不應成為拒絕入境的理由。

入境時只獲7天留英

胡志偉7月22日抵達倫敦,計劃探望2022年移居英國的妻子和兒子。他在機場接受邊境人員查問後,護照被扣留,只獲7天「入境保釋」(immigration bail),須於7月29日離境。

邊境人員懷疑胡志偉此行不只是探親,還有尋求長期居留等其它目的。英國《泰晤士報》曾引述消息人士的話報道,胡志偉可能計劃申請政治庇護。但胡志偉向美聯社否認了這一說法,強調此行只是希望與家人團聚。

胡志偉表示,自己在香港曾被刑事定罪,出發前已就入境問題與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等相關方面溝通,但抵達英國後仍受到盤問。

事件曝光後,引起英國港人社群及人權組織關注。英國內政部其後確認,不會按原定期限要求胡離境,但也以不評論個別案件為由,未說明最初限制其停留7天的具體原因。

「47人初選案」被告之一

胡志偉乃民主派「47人初選案」被告之一。現年63歲的胡志偉早前在民主派初選案中,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判囚4年5個月,上月底刑滿出獄。他曾表示,在入獄期間,他與家人的聯繫受到限制,父母先後離世時也未能好好陪伴和道別。

此次獲批的6個月訪客許可,並不等同政治庇護、英國國民(海外)BN(O)簽證或永久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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