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6月26日)公開的一份文件顯示,特朗普政府本周早些時候已經請求聯邦最高法院推翻一家聯邦上訴法院5月的一項裁決,該裁決否定了特朗普政府對一項已有數十年歷史的移民法解釋,而該解釋正是政府大規模拘留無證移民(又稱非法移民)政策的基礎。

特朗普政府請求最高法院允許其拘留無證移民,不給他們尋求保釋的機會,即使他們已經在美國生活多年。

位於辛辛那提的美國第六巡迴上訴法院一個小組以2比1做出裁決,否定了政府拘留無證移民的政策。另有兩家上訴法院也否定了政府的政策。

另有兩家上訴法院則支持特朗普政府的政策。

美國訟務次長(U.S. Solicitor General,代表聯邦政府在最高法院出庭的首席律師)D・約翰・紹爾(D. John Sauer)指出了這一態勢,敦促最高法院大法官介入,解決這個「至關重要的移民法問題」。

這個待解問題引發了數千宗針對拘留無證移民政策的訴訟。

紹爾在一份請願書(petition)中強調,「在遣返程序進行期間,拘留非法入境(illegal entry)後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人,不僅可以防止這些外國人逃避聽證會,而且有助於確保他們能夠被遣返,離開美國。」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認為,非法入境後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人,和剛抵達邊境的非公民一樣,都符合「入境申請人」(applicants for admission)的定義,需要接受強制拘留。

根據聯邦移民法,「申請入境人」在移民法庭審理案件期間必須被強制拘留,而且沒有資格獲得保釋聽證。

隸屬於司法部的移民上訴委員會(the 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於去年9月發布了一項裁決,採納了這項解釋,美國各地受僱於該部門的移民法官開始下令對無證移民實施強制拘留。

第六巡迴法院的裁決源於密歇根州的一系列案件,這些案件涉及墨西哥、薩爾瓦多、委內瑞拉、尼加拉瓜和危地馬拉公民,他們在被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或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逮捕之前,已在美國居住多年。

第六巡迴法院認為,政府「錯誤地」解釋了1996年《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責任法案》(Illegal Immigration Reform and Immigrant Responsibility Act)的一項條款,剝奪了移民的保釋聽證權,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賦予他們的正當程序權利。

(本文參考了路透社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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