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在康文署指定設施引入市場營運模式。康文署今日(17日)發稿,宣布邀請有興趣的機構就其轄下指定場地/設施提供更多元的增值活動提交意向書。

康文署表示,計劃開放8個場地/設施供舉辦商業或私人活動等;另亦計劃開放16個場地/設施供商業廣告用途。

8個場地/設施供舉辦商業或私人活動。(政府新聞處)
8個場地/設施供舉辦商業或私人活動。(政府新聞處)

16個場地/設施供商業廣告用途。(政府新聞處)
16個場地/設施供商業廣告用途。(政府新聞處)

康文署擬委聘專業營辦商,向其批出在這些場地/設施提供活動策劃和廣告服務的經營權,運用其市場和專業知識向合適的目標客戶作出推廣,為活動提供技術支援,以及提供客戶管理服務。

有興趣的機構須於12月16日(星期二)前提交意向書。康文署將於11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在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樓四樓會議室AC2舉行簡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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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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