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學校教學助理兼監考員被指在2024年中學文憑試英文聆聽考試當日,於小紅書上載試卷,她承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下的「違反保密規定罪」,法官今早(9日)判其監禁2周、罰款5,000元。

被告劉冠希(23 歲,前教學助理),被控一項《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下的「違反保密規定罪」,指她於2023年4月13日,在香港獲委任為 2024年香港中學文憑英文考試外間監考員,未能保密及協助保密所獲悉的英文科卷三相關事宜;與他人溝通上述事項;容受或准許其他人查閱由她管有、保管或控制的記錄,即英文科卷三。

辯方蘇俊文指,本案為被告帶來沉重代價,對她成為老師造成很大影響。辯方強調,被告是在考試後才上載試局,考評局亦指沒構成考試不公。辯方稱,被告守法意識薄弱,沒想到帶來法律後果。

辯方重申被告愚蠢犯案,已有悔意,其父母亦承諾會監管女兒,望法庭輕判。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稱,本案最大的求情理由是,被告在考試完結後才披露試題,沒有對考試造成實質不公的衝擊。

法官指,考生在考試後可討論試題,但因被告作為監考員,有簽署保密協議不可披露;而被告是出於私利犯案,打算在考試完結後儘快公布試題,為自己將來的補習生意宣傳。

官續稱,被告年輕、守法意識薄弱,但考慮她沒對考試造成不公,故小懲大誡,判被告監禁2周、罰款5,000元。

案情指,被告劉冠希當時在黃大仙區一學校任職教學助理,有份在2024年中學文憑試監考,包括4月13日的英文聆聽考試。劉事前簽了保密協議,承諾保密所知之事。

同月16日,警方接獲考評局報案指小紅書用戶「Ms. Lucy 大希」洩露試卷,警方調查時見帖文已下架,但從媒體截圖可見,帖文問及學生選擇B1或B2卷。

其後被告向考評局自首,局方同日報警。被告在警誡下稱當日監考後取走多餘的答題簿,在小紅書上發帖與學生分享、招攬網上教學生意,承認有違保密協議,遂被警方拘捕。@

案件編號:ESCC204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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