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於2021年6月停運前一個月,訂購了471卷新聞紙,一直存放於青衣貨倉未有取貨。船運公司周三(4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蘋果日報》及加拿大造紙商支付貨物滯留、儲存費等開支,並要求法庭頒令批准出售涉案貨物。

原告為德國船運公司Hapag-Lloyd Aktiengesellschaft及Hapag-Lloyd (China) Limited,被告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加拿大紙張生產商Resolute FP US Inc。

入稟狀指,原告於2021年5月6日收到訂單,把共471卷新聞紙,透過運輸船隻「Montreal Express」,從加拿運送到港。2021年7月,貨品到港後,一直儲存在青衣「新智貨櫃場」,至今仍然無人認領。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相關費用,包括貨物滯留費、存倉費、拖運費等,及賠償有關損失。原告希望法庭批准出售或丟棄貨品,唯入稟狀中未有列明追討金額。

2021年6月壹傳媒多名高層先後被捕及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同月保安局宣布凍結壹傳媒3間公司共1,800萬元資產,《蘋果日報》於6月23日宣布停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同年9月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交將壹傳媒清盤的呈請,該公司於2021年12月被高等法院正式頒令清盤。

案件編號:HCA178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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