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理大衝突期間,有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213人被捕。案件分拆審理,其中一案2名男被告經審訊後早前被判「暴動」罪成,今日(23日)於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5年。
本案共有8名被告,兩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潘曉東(現年27歲)以及尼泊爾籍男子PUN DHAN BAHADUR(現年39歲)。同案另外6名被告,包括羅凱欣(23歲)、吳穎貽(26歲)、伍潤民(24歲)、龐志佳(38歲)、黃浩軒(27歲)及王子豪(31歲)則於開審前認罪,去年7月被判入獄41至45個月。
法官謝沈智慧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潘曉東原本是一名室內設計助理,因本案辭職。親友等人亦為潘撰寫求情信,力證被告為人善良文靜、樂於助人、謙虛等。辯方又指本案至今逾4年,被告承受不少精神困擾,並已深刻反省,希望法庭酌情減刑。
至於PUN DHAN BAHADUR,求情指他出身貧苦,在尼泊爾鄉村長大,2008年來港前於當地幫助父母務農。在父母安排下,他在2013年與素未謀面的女子結婚,來港後從事地盤工作,積極參與尼泊爾群體活動,亦會捐款。被告2017年確診心臟問題,若病情惡化可能引致心臟衰竭,需定期複診和用藥。辯方求情時亦強調,PUN DHAN BAHADUR被捕時的衣著與其他示威者不同。
法官判刑時表示,接受辯方所指,沒有證據顯示兩名被告有安排、帶領、號召或鼓吹暴力行為,他們亦沒有在參與暴動期間干犯其它控罪。但她批評,潘曉東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後才表示有悔意是「口惠而實不至」;又指PUN DHAN BAHADUR的身體健康狀況和家庭因素並不構成減刑理由,認為本案完全沒有減刑因素。
謝沈智慧引用2016年旺角警民衝突楊家倫一案,以5年作為量刑起點,判兩人各入獄5年。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在判刑後會見傳媒時表示,涉「理大圍城」的213名被捕人士中,至今已有200人被判「暴動」罪成。
案件編號:DCCC78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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