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12日黃大仙發生電力事故,多處一度停電。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3日)書面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在會見中電時已建議中電參考,在2022年元朗電纜橋起火事件時向受影響住宅客戶派發「心意券」的做法,相信中電會考慮。

6月12日黃大仙發生供電事故,中電初步指與該地區兩條1.1萬伏環型電路的地下電纜先後故障有關。謝展寰表示,機電署已要求中電在事故四星期內、即7月10日或之前提交詳細調查報告。他又指自己在事故翌日已會見中電總裁羅嘉進,要求中電出資並由機電署聘請獨立顧問,複檢過去三年發生的所有電力驟降和供應中斷事故等,署方正跟進招聘獨立顧問,在12個月內完成檢討工作並提交報告。

謝展寰提到,在當日的會面,已建議中電參考在2022年元朗電纜橋起火事件時向受影響住宅客戶派發「心意券」的做法,相信中電會慎重考慮。

不過議員劉國勳認為,元朗電纜橋起火事件中,中電派發的心意券只是最低限度補償,認為上月黃大仙停電事故持續約4小時,而且影響廣泛,應為受影響住戶提供電費扣減。

另一位議員張欣宇則認為電壓驟降難以避免,相比派發心意券,更應確保中電善用資源,提高供電穩定性,改善供電設施和系統,並確保全港的升降機等終端設備能夠抵禦電壓驟降。

另外,根據當局提供的數字,中電過去三年共發生26宗停電事故和電壓驟降事故,當中以2022年最多,佔11宗。

被問到會否檢討《管制計劃協議》新增的懲罰機制,將類似上述黃大仙電力事故納入懲罰機制的涵蓋範圍。謝展寰表示,鑑於中電近期頻繁電壓驟降事故,以及社會有意見認為中電應就電壓驟降事故承擔責任,局方早前已向中電提出應就重大電壓驟降事故設立懲罰方案,以納入現行的懲罰機制。

不過謝補充指,按照《管制計劃協議》,任何條款更改都需要政府和中電雙方同意方能實行,中電還在考慮政府提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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