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隊」成為「關愛隊」後,又一香港奇景。空群而出,舌戰群媒,四面樹敵,八面威風。君不見頭號香港重犯羅奇,這個曾經的友華國際投資人士,自從撰文表示香港玩完,就成為「反駁隊」最積極招呼對象。先是和葉劉筆戰,然後其他成員不甘後人,在羅奇的X平台上,羅奇寫了一段23條以unusual speed立法,李梓敬等一眾議員紛紛用英文留言反駁,就連那些甚麼網紅高Sir也加入戰團,可說是為善不甘後人。

但細看反駁內容,清一色說「你美國也用了45天,甚至只計眾議院的審議的話只用了3天,所以不要雙重標準」,完全是鸚鵡學舌,其實不利於個別人士表現自我,在搏出位的角度是失敗。其次,我不明白為甚麼多年來,中國政權面對美國的批評,永遠只得一招「你都有,別雙標」。從邏輯角度,人家放屁也是臭,不會令你放的屁變香,你最多只能說「我的屁是臭,我認,但你也很臭,所以停止互相傷害好了」。這才比較合理吧。

更重要的是,美國當年是在甚麼情況下立愛國者法案?是在911恐襲後的一個月內生效,是當時美國處於恐襲陰霾下的產物。你甚至說那是戰爭狀態下的法案也不為過。當時美國民情的確以防止下一次恐襲作為最優先考慮標準,但即便如此,眾議員仍然有一名議員投下反對一票,而他至少沒有被打成美奸。而當年輿論也不是全面唱好,華盛頓郵報,也就是這次批評23條的報紙,當年也在政治不正確的氣氛下,勇敢提出異議,質疑美國當局立法倉促,認為迅速通過法案代表了立法過程的失敗,長遠看來,國家可能會後悔(the rapid passage represents a failure of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which, in the long run, the country is likely to regret)。

而美國總統可沒有批評這份報紙是勾結恐怖份子,也沒有說甚麼軟對抗和拉人封鋪。

香港的輿論環境,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誰敢公開反對質疑23條?又有哪個香港人覺得在2024年的今天,香港最重要是立23條呢?香港距離政府口中的黑暴襲擊已經過了差不多5年了,和當日美國立法時距離911不到1個月,是完全不同的環境。更何況,國安法早就「定海神針」,香港不少建制議員或商界,都有質疑香港是否太重國安法而忽略了經濟發展。所以,香港的環境,實在和美國當年無法相比。

重中之中是,美國人後悔了。他們發覺當日光速立的愛國者法案,沒有真正令美國更安全,反而令人民的私隱被當局肆意侵擾。史諾登爆料令民眾驚訝原來美國當局大規模偷聽監控民眾通聯紀錄,最終促使眾議院在2015年,推出「自由法案」,把政府的監聽權拿走,可說是撥亂反正。當時提出「自由法案」的人,其中一位是參議員保羅,他在參議院辯論時大力抨擊:「那些說世界會毀滅,我們會被聖戰士統治的人企圖利用恐懼,他們想要奪走的只是我們的一點自由,但他們卻用恐懼逼我們就範。」

反駁隊們,美國的政治人物最終為自己當日的倉促立法認錯了,而這句評論,「利用恐懼奪走我們的自由」,豈不是發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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