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認罪或被裁定有罪。案件今早(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案中5人被指是組織者,包括提出初選計劃的時任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他遭判囚10年。

法官陳慶偉在開庭時表示,不打算讀出合共82頁的判刑理由,會派發判刑理由予控辯雙方,及向傳媒代表派發新聞摘要。其後陳官逐一宣讀各被告刑期,戴耀廷聞判時表現平靜。

根據摘要,本案共有31人認罪,16人不認罪受審,其中14人罪成,2人罪脫。有44人提出求情。

法庭認為,由於《國安法》的立法原意是與本地法律銜接並兼容互補,故本地的判刑法律原則適用。法庭在界定案件情節輕重時,重要的著眼點是犯案者的行為,及所引起的實質後果、潛在風險和可能影響,但不應依賴大陸法庭的案例。另外,因本案涉及串謀控罪,故《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規定的處罰類別並不完全適用,但可用作參考。

拒接納謀劃必然失敗 對法律無知可作求情

法庭表示,拒絕接納辯方認為謀劃必然失敗,因此應從輕處罰的說法;但接納部份被告以「對法律無知」作為求情理由,但不適用於戴耀廷和楊岳橋,因兩人均是律師,「而且在推進實行謀劃時堅定不移」。

摘要又稱,可控罪涵蓋的時段自2020年7月1日開始,但「法庭絕對可以審視串謀形成之前的事實或情況,來評估串謀的嚴重程度和規模,以及各被告在謀劃中的角色」,但法庭沒有針對各被告之前的任何個別行為來判刑。法庭又表示不接受《國安法》第22條(三)下的罪行,即「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較同條文其它罪行為輕的說法。

5人被指初選組織者 戴耀廷等4人被裁定「首要分子」

法庭裁定被指為初選組織者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為「首要分子」,採納15年監禁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的量刑起點,鍾錦麟則為12年。4人均因認罪享三分一減刑,其中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因協助控方在審訊中作證、對法律無知及過往在公職服務上有貢獻,再獲減刑。

同樣被指是初選組織者的吳政亨被裁定是「積極參加者」,法庭稱證據顯示,「他在《國安法》實施後,自願和故意繼續推動謀劃,對其他人施壓,致使只有參加並勝出初選的人方可參加將要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故採納7年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但因吳可能是受戴耀廷「誤導」才行事,因而獲3個月減刑。

楊岳橋被指在公民黨參與初選時積極行事,且具領導地位,法庭採納8年監禁為起點,考慮到楊及早認罪並參與公職服務多年,減刑至5年1個月。

「墨落無悔」發起人比其他候選人積極

至於「墨落無悔」聲明的發起人梁晃維、張可森和鄒家成,法庭指3人參與2020年7月15日舉行的抗爭派記者招待會,認為他們比其他初選候選人更積極,法庭採納8年為量刑起點。基於各自的求情理由和情況,判梁晃維監禁59個月,張可森監禁59個月,鄒家成監禁93個月。

其餘被告則被裁定為「積極參加者」,稱他們「不可或缺。沒有他們的參與,謀劃根本不能開展」。法庭以7年為各人的量刑起點,並因應各人的不同求情理由和情況,判處入獄50至81個月不等。

各被告刑期如下:

  • 戴耀廷 120個月
  • 區諾軒 81個月
  • 趙家賢 84個月
  • 鍾錦麟 73個月
  • 吳政亨 87個月
  • 袁嘉蔚 51個月
  • 梁晃維 59個月
  • 鄭達鴻 78個月
  • 徐子見 50個月
  • 楊雪盈 78個月
  • 彭卓棋 78個月
  • 岑子杰 51個月
  • 毛孟靜 50個月
  • 何啟明 79個月
  • 馮達浚 53個月
  • 黃碧雲 78個月
  • 劉澤鋒 53個月
  • 黃之鋒 56個月
  • 譚文豪 50個月
  • 李嘉達 51個月
  • 譚得志 53個月
  • 胡志偉 53個月
  • 施德來 79個月
  • 朱凱廸 53個月
  • 張可森 59個月
  • 黃子悅 53個月
  • 伍健偉 67個月
  • 尹兆堅 56個月
  • 郭家麒 50個月
  • 吳敏兒 53個月
  • 譚凱邦 51個月
  • 何桂藍 84個月
  • 劉頴匡 53個月
  • 楊岳橋 61個月
  • 陳志全 78個月
  • 鄒家成 93個月
  • 林卓廷 81個月
  • 范國威 50個月
  • 呂智恆 51個月
  • 梁國雄 81個月
  • 林景楠 62個月
  • 柯耀林 79個月
  • 岑敖暉 54個月
  • 王百羽 51個月
  • 余慧明 81個月

開庭前兩日已開始有市民通宵排隊輪候。今早氣溫下降,有微雨,仍有逾百人等候入庭旁聽,包括早前被裁定罪脫的同案被告李予信、多名社民連成員,多國領事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等。今早大批警力在法院大樓外駐守及巡邏,封鎖部份行人路,多輛警車,包括裝甲車在現場待命。

李予信今早凌晨5時前已排隊等候入法院旁聽。(蔡文昕/大紀元)
李予信今早凌晨5時前已排隊等候入法院旁聽。(蔡文昕/大紀元)

毛孟靜丈夫。(蔡文昕/大紀元)
毛孟靜丈夫。(蔡文昕/大紀元)

被告之一劉頴匡女友黃于喬今早到庭。(余鋼/大紀元)
被告之一劉頴匡女友黃于喬今早到庭。(余鋼/大紀元)

社民連成員曾健成。(余鋼/大紀元)
社民連成員曾健成。(余鋼/大紀元)

社民聯外務副主席周嘉發。(余鋼/大紀元)
社民聯外務副主席周嘉發。(余鋼/大紀元)

「女長毛」雷玉蓮手持「平安包」,希望一眾被告平安。(余鋼/大紀元)
「女長毛」雷玉蓮手持「平安包」,希望一眾被告平安。(余鋼/大紀元)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中)和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右)。(蔡文昕/大紀元)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中)和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右)。(蔡文昕/大紀元)

漫畫家尊子。(蔡文昕/大紀元)
漫畫家尊子。(蔡文昕/大紀元)

美國領事館代表排隊等候進入法院時受訪說,他們旁聽了所有涉及政治犯的審訊,認為案件被告只是表達觀點,以及參與政治的願望。她也表示,會請美國政府呼籲中國和香港當局,停止檢控政治犯以及釋放政治犯,「他們做的事情是世界上任何一個公民應該做的事情」。

她續說:「我們欣賞香港政府保有公開審訊,我認為我們來到現場很重要,要看看發生甚麼。」

歐盟代表則表示,關注在《港區國安法》及其它相關法例下,案件對香港民主派及社運人士的影響。

美國領事館代表。(蔡文昕/大紀元)
美國領事館代表。(蔡文昕/大紀元)

劉慧卿冀被告儘快獲釋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今早亦到場,她坦言心情不好,因為多名朋友、黨友被囚多年,「好多人都不明,為何困(囚禁)了3年多,這裏還是香港來的嗎?」她表示支持和掛念被囚的黨友,「叫他們一定要撐住」,相信不單是自己,很多香港市民一樣希望他們儘快獲釋與家人團聚,「最緊要是身體健康,要安全,要平安」。

劉慧卿又說,希望法庭發出一個振奮人心的訊息,「希望他們可以儘快同家人團聚。」她並引述有些人聲稱要「揭開新篇章」,希望香港今日會發出這個訊息。

她亦希望,法官、各方面的人盡力維護香港在一國兩制之下「有自由、是安全、平安、有法治,香港市民的人生安全得到法律之下的保障」。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蔡文昕/大紀元)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蔡文昕/大紀元)

陳皓桓:排隊表達支持 法庭政府應反思影響

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則表示,雖然他到場時已經「截龍」,即無法進入法庭,但他會繼續排隊表達支持。他又說對今日判刑悲觀,看不到輕判的跡象,但認為對被告和親友都是種解脫,「始終大家等了3年8個月,完全不知道被告會被判多久,一直不知道他們何時獲釋。」

他又指,法庭和政府應該反思今次判刑對香港社會的政治和經濟有多大影響,在全球有多大影響,「你判47個人(正確為45人)入去,你影響的可能是60萬人、有份投票的人,或者是200萬曾經參加遊行的人。你判這單案的時候,你同時在判我們排隊的人,還有分布在全球、一些已移民的人」。

被問到有何說話對被告說,他則笑說:「希望快點出來飲酒,所有人都是,不飲酒那些就一起行山、跑步」。

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表示,雖然無法入庭旁聽,但會繼續排隊表達支持。(余鋼/大紀元)
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表示,雖然無法入庭旁聽,但會繼續排隊表達支持。(余鋼/大紀元)

有市民大叫「咬緊牙關」 穿自己設計衣物遭截查

市民馮女士在庭外大叫「咬緊牙關」,她受訪時表示非常傷心,今日前來是為支持,因為大家都為香港民主奮鬥了很久。被問到為何說「咬緊牙關」,她則指「有甚麼辦法對著如此的政權,我們無辦法」,判刑如何都要面對。

另一位市民趙小姐身穿自己設計、印有獅子山圖案的黑衣,上面同時印有「47」及《聖經》經文「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字樣。她在庭外遭警方截查,抄錄個人資料,並被要求不要展示有政治訊息的衣物或標語。但趙小姐說不認為其衣物有政治訊息,又說「我在想會不會是,宗教的自由我仍然可以有」。

市民趙小姐今早身穿自己設計的衣物遭警方截查。(蔡文昕/大紀元)
市民趙小姐今早身穿自己設計的衣物遭警方截查。(蔡文昕/大紀元)

多名被告已還押逾千日

本案是《港區國安法》實施超過4年來最大規模的一次檢控,47名被告因參與2020年民主派35+立法會初選,於2021年2月28日被警方控告《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不設陪審團。多名被告已還押逾千日。

16名不認罪被告由去年2月初起受審,經過近一年的審訊後,法庭今年5月底裁定其中14名被告罪名成立,連同開審前認罪的31名被告,合共45名罪成被告在9月中完成求情,各被告面臨最低3年至最高可判終身監禁的刑期。

根據《港區國安法》條文,刑罰設「三級制」,第一級的「首要分子」,最少須判囚10年,最高可被判無期徒刑;第二級的「積極參加者」,會判3至10年監禁;第三級的「其他參加者」,則可判3年以下的刑罰。

案件編號:HCCC69/2022

今早大批市民到庭等候旁聽。(余鋼/大紀元)
今早大批市民到庭等候旁聽。(余鋼/大紀元)

警方出動大批警力在場戒備。(余鋼/大紀元)
警方出動大批警力在場戒備。(余鋼/大紀元)

被告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余鋼/大紀元)
被告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余鋼/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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