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在過十字路口時會「打斜」行到對角行人路,但此舉其實違反交通規則。當局將在下星期三(31日)在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路口設置首個「對角行人過路處」,行人可以合法「打斜」行。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在網誌表示,運輸署已選定了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路口,以及尖沙咀加拿分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作為「對角行人過路處」試點,將會於燈控十字路口劃上對角的行人過路黃色條紋及加裝交通燈,讓行人可以直接經路口中心步行至對角行人路,行短一點,又行快一點。

林世雄表示,在選定試點時有一系列考慮。「對角行人過路處」的步行距離較傳統的長,加上路口中心不能設置行人安全島,需要較長的行人綠燈才能讓行人安全橫過路口。當局小心研究個別路口的特性,包括車流、人流、過路距離和所需時間等因素,確保設立「對角行人過路處」後,交通燈控制路口仍可維持足夠的車輛通行能力,避免對整體交通造成嚴重影響。

位於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路口的設施已大致完成安裝,預計在下星期三投入使用。至於尖沙咀加拿分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則預計在年中推行「對角行人過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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