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河南這個地方有個姓李的書生,結婚才十幾天,母親就生病了,夫妻倆輪流小心看護伺候,睡覺時衣服都沒有脫下來,這樣過了七八個月,母親死了。他們又謹慎地遵守禮法,三年不同房。後來因為家境貧困,只能一起去投奔岳父家。

岳父家也是僅夠溫飽,房屋不多,便勉強整理出一間房來居住。還不到一個月,岳母的弟弟要到遠方去給人做家庭教師,便把老娘送來託付姐姐照看。家裏已經沒有房間可住,只好讓老太太與李生的妻子同住一室,而李生住在書房,只不過早晚同桌吃飯而已。這樣又過了兩年,李生想到京城去,準備參加科舉考試,以便求取功名,岳父也帶著全家到江西給官府做幕僚。

後來李生得到岳父傳來的消息,說妻子已經死了。李生意氣懊喪,更加窮困潦倒,沒法生存,只好搭船南下到江西尋找岳父。但這時岳父已另換了新主人,隨著新主人去到另一個地方。李生找不到他們,無處棲身,只好在市井上賣字餬口。

一天,在街上遇見一個身材魁偉的大漢,這人拿起李生寫的字看了看說:「你的字寫得很好,我給三四十兩銀子一年,你能幫我做些書寫文件、書信之類的事嗎?」李生喜出望外,隨即與那大漢一起上船。煙水渺茫,不知是甚麼地方。

到了大漢家後,見擺設鋪張,食用也很豐盛,等到察看交給他辦的文件信札時,才知道是綠林上的強盜。李生這時也無可奈何,只好暫且安身。但擔心有後患,便將自己的姓名和籍貫都更改過。主人性豪華奢侈,聲伎滿堂,但也不大迴避客人,每次奏樂,一定要叫李生來觀看。有一次,李生在席上偶然看見一個女子,很像是自己的妻子,但他妻子已經死了,懷疑她是鬼。那女子也常注視李生,大家都似曾相識,但兩人彼此都不敢說一句話。

後來他才知道,原來岳父帶著家人去江西時,途中遇難被這伙強盜搶劫了,強盜見李生妻子有姿色,就連她一併搶走了。岳父認為這是家門的恥辱,就趕緊買了一副薄小的棺材,謊稱女兒受傷致死,假裝哭泣收殮,用車子載著棺材走了。李生的妻子怕被強盜殺害,被迫屈從,成了強盜的小老婆。雖然他們今天在這裏相遇,但李生因相信自己的妻子已死,而妻子又不知道李生已經改了姓名和籍貫,兩人都懷疑只是長相相似的人,因此相見卻沒有相認。

他們大概三五天就能見到一次面,見慣了後,也就不再彼此相看了。這樣過了六七年,一天,強盜首領對李生說:「我們的事要敗露了,你是個讀書人,不必遭到這樣的災難。這裏是黃金五十兩,你可以帶著它,藏在某處的蘆葦叢中,等到追捕我們的官兵走後,趕快找一隻漁船返家,此地人都認識你,不用擔心,他們會送你的。」說完,揮手叫李生趕快離開和躲藏起來。

不久,聽到一片亂鬨鬨的打鬥聲,又聽見有人傳報說:「盜匪已經全部乘船跑掉了,現查封沒收他們的金銀綢緞和婦女。」此時天已昏黑,李生藉著火光看見那些歌伎舞女個個都披散頭髮,裸露著臂膀,雙手反綁,脖子上還套著繩索,被鞭子趕著走。而那個像自己妻子的女子也在裏面。她驚慌恐懼,渾身發抖,非常可憐。

第二天,島上看不到一個人,李生呆呆地站在水邊。過了一會兒,突然有一個人划著小船過來,喊道:「某先生在嗎?大王已經無事了,現在派我送先生回家。」船走了一天一夜,終於到了岸邊。李生怕被人發現,就帶著金子向北方走去。

回到家鄉後,岳父已經回來了。李生仍然住在他家裏,用帶回來的金子經營生意,家中逐漸富裕起來。李生想起和妻子本是非常相愛,但結婚十年來,從未有過一個月能夠同床共枕席。現在有了些錢財,不忍心讓她被薄葬,就打算換一副好的棺材,亦藉此想看看她的遺骨,以了卻自己的心願。但岳父極力勸阻他,但李生不聽,堅持要改葬,岳父無奈,只好說出實情。

李生急忙趕到和妻子分離的地方(在南昌),希望能夠找到妻子,願破鏡能重圓。但當年那些被俘虜的樂伎早已被分賞走了,不知道流落到甚麼地方。李生每當回憶起在強盜窩中六七年的時間裏,每天他倆都近在咫尺,卻又如遠隔千里之外,就感到惘然若失。再想起她被俘虜時被捆綁鞭打的情景,不知道後來受到了多少摧折,更加傷心腸斷。從那以後,李生不再娶妻,後來聽說竟出家當了和尚了。

資料來源:《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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