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7日),一名68歲男子在青衣海濱公園被指以石頭攻擊一隻白鷺,並導致白鷺受傷,因而被警方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罪拘捕。

警方昨晚(27日)接報,指青衣海濱公園有一名男子以石頭投向一隻白鷺,令其受傷及不能飛行,並於施襲後逃離現場。青衣分區軍裝巡邏小隊人員到場後發現一隻受傷白鷺。警員於確保該受傷白鷺安全及沒有生命危險後,立即在青衣海濱公園一帶進行掃蕩行動,並在期間截獲一名68歲涉案男子。 經調查後,警方以殘酷對待動物罪名將他拘捕。

據報,被捕男子手持釣魚杆,從草叢中撿起石頭,然後向岸邊的白鷺投擲,白鷺在受到攻擊後試圖拍翼飛行。

警方稱,已將受傷白鷺帶回警署,再將牠交給愛護動物協會進行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

愛護動物協會則表示,愛協督察已經將白鷺送往嘉道理農場,並由該園獸醫治理及提交醫療報告,以協助警方調查此案。

警方強調,「殘酷對待動物」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殘酷對待動物或使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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