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擔任中興通訊美國公司總法律顧問阿什利亞布隆,出版新書回顧他揭發中興違反美禁令向伊朗出售設備,隨後口供洩露其全家遭中共威脅的經歷,他預計,這類公司今後還會繼續這種不道德的行為。
亞布隆:我在滾動瀏覽合同時,看到其中一個部份的標題是「我們如何避開美國出口法」。我差點從坐著的椅子上掉下來,我知道,我得做些甚麼了。
楊傑凱:2011年,阿什利亞布隆(Ashley Yablon)找到了他夢寐以求的工作,擔任中興通訊的總法律顧問,這是一家由政府補貼的價值數十億美元的中國電信公司。然而,他很快獲悉,中興通訊因違反美國制裁法而受到調查。
亞布隆:他們成立了空殼公司,購買這些零部件,然後把它們賣給被禁運的國家。
楊傑凱:我們討論了他的書。亞布隆和他的家人不得不躲起來,因為他向聯邦調查局提交的宣誓證詞詳細說明中興通訊令人震驚的活動,卻被洩露給了公眾。
亞布隆:我妻子在街上遛狗時,被一個中國人開車跟蹤。她加快腳步,車子也加快速度,直到她一路跑回家。
楊傑凱:這裏是《美國思想領袖》節目,我是楊傑凱。
1. 中興總法律顧問回顧如何成為吹哨人向FBI揭露中興違反美對伊朗的禁運
楊傑凱:阿什利亞布隆,很高興你能來到《美國思想領袖》節目。
亞布隆:非常感謝你邀請我。
楊傑凱:我剛剛讀完你的書,《無懼中國:一名吹哨人如何為了自己的國家甘冒一切風險》(Standing Up to China: How a Whistleblower Risked Everything for His Country)這是怎樣一個故事啊!我意思是,這幾乎很難讓人相信,好在我知道很多共產主義中國的現實情況,所以相信起來還不是那麼困難。但是你是怎麼與中國(共)較上勁的?請跟我講一講吧。
亞布隆:沒問題。我曾經是世界上最大的電信公司之一、名叫「中興」的中國電信公司的律師。我得到夢想的工作,2011年去那裏開始工作。我很快獲悉,中興通訊正在接受美國國會的調查,因為對美國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幾個月後,路透社刊登一篇文章,他們得到了一份中興通訊和伊朗之間的合同副本。中興通訊出售數億美元的間諜技術。問題是,他們使用美國的零部件來做這件事。而且,這也是違反美國出口法的,其中規定,你不能向伊朗等被禁運的國家出售零部件。
我發現中興通訊製造了一個精心設計的計劃。他們設立空殼公司購買這些零部件,然後通過一系列的操作,把這些零部件運回中國,然後再賣給被禁運的國家。一旦美國對他們進行調查,中興要做的是撒謊,他們希望我成為替罪羊,說他們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情。這時,我成為所謂的吹哨人,不得不去找聯邦調查局解釋發生了甚麼。
楊傑凱:在我們進一步挖掘這整個事情之前,這導致整個……我相信,這宗事件在2017年結束,我猜,是美國歷史上最大的和解案之一。
亞布隆:沒錯。在2017年,中興通訊和(美國)政府達成和解,中興通訊承認了,支付了當時最大的一筆罰款,12億美元的罰款和罰款。
2. 努力成為大公司總法律顧問了解到中共與西方文化之間的差異
楊傑凱:那麼,首先,這是你夢想的工作,不是因為你特別想為一家中國電信公司工作,奇怪的是,至少對我來說,也許還有我們的觀眾,你一心想要成為一家大公司的總法律顧問。我覺得這非常有趣,這是你的夢想?
亞布隆:是的。我從法學院畢業時,走出校門找工作。我有一個導師,就是他鼓勵我去讀法學院的。我和他共進午餐。當時,他是一家公司的總法律顧問。而總顧問,又與在律師事務所當律師有點不同。在律師事務所,你從事一種類型的法律,但你有許多客戶。作為一個總法律顧問,你有一個客戶,但你從事的是多種類型的法律工作。與在律師事務所工作,只是為業務開單相比,我對協助業務更感興趣。我很喜歡這個與一家公司合作的想法,通過他們可能遇到的所有法律問題來協助他們。
所以,當提到總法律顧問的工作時,我立刻被吸引住了,這就是我想做的事。在接下來的六年裏,我一直在學習他告訴我應該做的事情,那就是完善你的工具袋。他的意思是學習怎麼去做每件事的一小部份。一個好的總法律顧問不需要成為樣樣都精的專家,但要成為樣樣都懂的通才。我接受了這個建議。
我去了律師事務所工作,學習訴訟、審理案件,做了許多證詞;我又去另一家律師事務所學習合同,學會如何做他們所謂的交易性工作;然後又去另一家律師事務所,學會如何從事人力資源和就業法。所以在律師事務所工作多年並完善了這個工具袋之後,我有機會到最基層工作,就像你提到的,在McAfee,一家防病毒軟件公司,總部設在美國德薩斯州。
在那裏工作四年之後,我得到一個機會成為華為的助理總法律顧問。我覺得,這是一個不可思議的機會。這是一家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國際公司,而我是助理總法律顧問。所以我並不知道我在華為工作時進入了一個怎樣的領域,但很快就了解到美國文化和東方文化,特別是中國文化之間的差異。
楊傑凱:也許我還會說是共產主義文化。
亞布隆:對。
楊傑凱:但是,好吧。你怎麼會不明白華為是怎麼回事呢?或者你了解到華為是甚麼?
亞布隆:我不明白它是甚麼,因為說實話,就像我在書中談到的,我不想知道。我一開始只專注於在企業階梯上努力工作,並努力成為一名總法律顧問。現在回過頭來看,有一些東西其實是危險的信號,我在書裏有詳細的介紹。
3. 中興試圖掩蓋違法行為 被美國重罰
楊傑凱:好吧,那你就說說這一點吧。
亞布隆:好的。我剛開始在中興工作是在2011年10月,那是感恩節前的星期三。在主會議室召開了所有高管出席的會議。我提到過,所有在美國的中興通訊的高管都是中國人。唯一不是中國公民的高管是一位美國公民,我本人,是他們的總法律顧問,所以開了一個會。我提到有一篇發表的文章說,美國國會情報委員會正在調查華為,我的前僱主以及中興,因為威脅美國國家安全。
他們所有的目光都轉向我說:「阿什利,我們該怎麼做?」我說:「我們需要聘請一家位於華盛頓特區的大型游說公司,在美國國會的調查中來協助我們。」然後他們湊在一起,用普通話交談。回來對我說:「你是我們的律師。我們不明白,難道你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嗎?」我不得不向他們解釋說:「不,我們需要一個強大的華盛頓游說公司來協助我們。」
那次會議上出現的危險信號是:「好,我們可以去找一家律師事務所來協助我們,但會是你,阿什利,站在國會面前說我們沒有做錯。」所以回過頭看,這是一個巨大的危險信號,但我沒有看到。在公司,我是他們的總法律顧問,有義務和職責協助我的公司,這是一個巨大的醜聞,也是一項很大的調查。
大約四個月後,路透社得到了一份中興通訊的合同副本。我想先提一下,中興中國公司。我是中興美國公司的總顧問,但路透社得到的是中興通訊中國公司和伊朗國家之間的合同。它包含的內容是,中興通訊曾出售數億美元的間諜技術,包括手機信號塔,還有當時的調製解調器。他們還得到一份900多頁的裝箱清單的副本。
900頁的裝箱清單,它不僅告訴你這些被運往伊朗的巨大木箱中有甚麼東西,而且還告訴你其中的組成部份。所以它可能提到一個間諜塔,而且還提到,它包括這個美國公司的小部件,還有另一家美國公司的小發明。所以這就是問題所在。
我記得其中一位中國律師,當我說:「為甚麼這裏的每個人都這麼關心他們是怎麼得到這些的?我們應該更專注於我們現在做的事情。」這位中國律師對我說:「因為現在我們不能隱瞞任何事情。」而當她說我們不能隱瞞任何事情時,我想這是我意識到的主要的危險——「我真的遇到麻煩了。」
之後所有的事情都發生了,2012年就在我離開之前,中興通訊否認了一切,搪塞我們的政府,不提供……合作、不提供文件,繼續我行我素,像你說的,持續了五年。美國政府的每一個部門都對中興通訊施加全面壓力,無論是商務部,不管你說是哪裏,聯邦調查局。所有這些部門都在努力對中興通訊進行起訴,還有華為,但主要是中興。同樣,中興通訊在美國沒有公開交易,而是在中國交易的, 但當時也在香港交易。美國政府以某種方式能夠讓中興通訊從香港交易所退市。
而在這一切發生時,中興通訊說:「我們放棄了,我們會遵守。我們會支付所有我們需要支付的費用。我們需要保持經營能力。」因此,正是那一刻,他們被開具了最大的罰款,我們前面提到的,是12億美元。
4. 中興的所為 源於完全不道德的共產主義文化
楊傑凱:我想,你描述的方式讓我覺得無論付出多大的代價,我們都會這樣做。
亞布隆:是的。我想確實是這樣的。
楊傑凱:商業哲學方面你學到甚麼?中國共產黨如何在決策方面直接地發揮作用,以及在西方處理業務的態度或方法。
亞布隆:中興通訊竭力向美國政府表明他們不是由中國(共)政府管理的。這是他們的整個角度。這就是為甚麼,第一他們想表明對美國國家安全來說並不是威脅,但現實是他們是由中國(共)政府管理的,或補貼,或協助。
這對我們西方人來說是很難理解的。所以,一切都是為了商業,為了保持商業運作。我把它比作水,它會通過裂縫或孔洞找到出路。而美國政府能夠通過懲罰和制裁做到這一點。
但是我們馬上看到,即使在中興通訊被處罰,並且被置於暫緩期後,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他們再次因為違反規則和條例而被罰款。他們不得不額外支付12億美元。
所以,你想一想,他們已經支付將近25億美元的罰款。而最近,就在今年,公司又因為違反命令的條款而陷入困境。在我們看來,他們會停止這樣做;但在他們看來,就是不會,這就是他們的文化,總能找到鑽空子的辦法。
楊傑凱:我喜歡強調這樣一個事實,這種完全不道德的文化,是共產主義文化的一個標誌。你在波蘭,在中國都可看到。有時人們把這種東西等同於中國文化。很多中國人都向我解釋過,沒有甚麼比這更離譜的了。
亞布隆:對。你是對的。
5. 發現詳細記錄中興隱瞞違法行為的內部文件 決定舉報
楊傑凱:你是甚麼時候完全意識到已經陷入的境地?
亞布隆:美國國會情報委員會正在進行調查,而且他們想介入。我記得那是2012 年4月的事,他們到了深圳,中興和華為的總部都在那裏。他們希望看到具體的證據,證明這兩家公司不是由中國(共)政府管理的。中興通訊不遺餘力地表明他們不是由中國(共)政府管理的,並打算向美國委員會說明這一點。而華為採取相反的做法,他們真的不在乎在是否由政府管理之間做出區分。
當時發生的情況是,我那時在中國,路透社的文章剛出來,我被領到一個房間,因為我需要看到這份合同,看到它的真實內容。他們不願意給我一份合同的副本。我被帶進一個沒有窗戶黑暗的房間,像電影放映廳似的。他們不願意給我一本紙質版的合同副本,他們把它投影在牆上,我有15分鐘的時間看完這份合同。所有的國際合同都是一樣的,從中間一分為二,一邊是英文,另一邊是當地的母語,中文。
但是,當我滾動瀏覽合同時,看到其中一個部份的標題是「我們如何避開美國出口法」。它列出所有的空殼公司,它描述每個公司會做甚麼。我看到這些時差點從坐著的椅子上掉下來,我知道,我需要做點甚麼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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