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政府建議,亂拋垃圾的定額罰款增至3,000元,店舖阻街、非法擺放廢物罰款加到6,000元。有消息指,行政會議昨日通過上述調高亂拋垃圾罰款金額的建議。

根據環境及生態局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提高7項罪行的定額罰款由1,500元增至3,000元,包括亂拋垃圾、隨地吐痰、犬糞弄污街道、未經准許貼街招、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棄置廢物、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吐痰、在海上棄置廢物。

至於針對店舖阻街的「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非法棄置大量建築或其它廢物的「非法擺放廢物」,當局就建議定額罰款就由1,500元加至6,000元。局方又預計相關草案最快於今年第二季提交立法會,若年中獲通過,最快第四季生效。

民主黨民政事務發言人、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朱子洛表示,阻街罰款金額已多年未作調高,認同加重罰則有助增加阻嚇性。但他認為,政府應設累進式罰款機制,對累犯阻街的店舖東主不斷增加罰款方能對症下藥。他建議對初犯的店主應先給予口頭勸喻,在發出告票前應有適當的緩衝期,並對初犯者處予較低罰款,而非初犯就罰6,000元。

朱子洛又提到,政府建議修訂《定額罰款條例》,讓食環署、房屋署、康文署及漁護署亦有權就「非法擺放廢物」罪行發出定額罰款,民主黨認為相關部門人員執法時必須要清楚身份識別,亦須經過嚴格培訓,充份掌握執法過程的步驟及應對,避免不當執法或引起不必要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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