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研究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化。運輸署研究小組成員兼汽車會會長李耀培昨早在港台節目表示,有關工具預料會限制最高時速25公里,需要在出廠時已設定好,另外要配置有效制動及煞車系統、有效照明系統、駕駛者要帶頭盔等,認為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未必符合。香港便攜式電動車總會創會顧問嚴丞翊就指「風火輪」有被納入電動可移動工具試行計劃,認同日後可要求電動可移動工具駕駛者持有簡易牌照。

李耀培表示,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化後,時速會限制在25公里以內,他解釋,因參考其它地區的例子,部份地區對電動移動工具不設時速限制,結果交通意外率增加。

他續指,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化會有其它規管,包括須配置有效制動及煞車系統、響鬧裝置、電池標準、有效照明系統、駕駛者亦要戴頭盔等,預料電動滑板車及電動輔助單車可合法化,但「風火輪」就未必適合。

被問到如何限制電動滑板車及電動輔助單車的最高時速,李耀培估計有關裝置在出廠時就會有時速限制,其中電動輔助單車相信會限制在時速25公里以內才可以用電,一旦超速就會斷電,不過可以靠人力超越時速25公里。

嚴丞翊:風火輪有被納入
電動可移動工具試行計劃

香港便攜式電動車總會創會顧問嚴丞翊在同一個節目表示,雖然操控方式、體積有別於電動滑板車,但「風火輪」亦有被納入早前的電動可移動工具試行計劃。

相比之下,雖然電動滑板車可以機械煞車和電池煞車,而風火輪只有電池煞車,但都算有制動能力,不過電池煞車需要在行駛一段距離才能完全停車。被問到風火輪能否快速煞車,嚴丞翊表示要視乎風火輪的性能和駕駛者的技術。

至於部份電動可移動工具未來合法化時,是否需要申請牌照,嚴丞翊認為電動可移動工具與汽車不同,簡易牌照會比較適合。他又指,時速最高25公里在交通方面已經足夠,但娛樂方面當然不足,不過汽車普及化的最初限速亦較低,希望日後道路配套加強後可提高最高時速。

對於有傳當局擬限制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化的初期只可在單車徑使用,他又認為可以有限度開放合適的馬路和行人路,希望不要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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